快乐
时间: 08-12 来源:乐乐
指导教师张德芳
我理解的“快乐”的含义是感到幸福或满意。那么怎样才算是快乐呢?当你得到自己心仪已久的东西时,那是一种满足的快乐;当和久未见面的好友互诉衷肠时,那是一种找到知音的快乐;但是你可曾体会到一种极至的快乐?那就是当你帮助了最需要帮助的人时。我就曾经品味过这种无尽的幸福与快乐。
今年年初的一天,妈妈拿着报纸告诉我,新疆伽师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地震区学校校舍全部倒塌,学生无法上课。当我看到报纸上面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图片,看到灾区孩子在室外上课,看到他们一双双求知的眼睛,我的心不知被什么狠狠地抽了一下。
妈妈指着报纸问我:“看,新疆发生了6.7级大地震。前年夏天我带你去过新疆,你还有印象吗?”“当然有啦!”我答道。这时,我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幅幅图片,脑海里闪过那年愉快的新疆之行,耳畔又响起“我们新疆好地方啊”的歌声;眼前出现了吐鲁番葡萄沟中那绿荫蔽日的葡萄藤下,一串串晶莹剔透,如翡翠令人垂涎欲滴的葡萄;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挺立着一排排在风中转动着的巨型白色风车,那便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达阪城风力发电站……
“唉!美丽富饶的新疆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妈妈叹息地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看了看妈妈,低头陷入了沉思:灾区的孩子没有了教室,只能冒着余震的危险坐在桌子旁上课。他们多么需要帮助呀!我也是一名小学生,我该如何帮助自己的同伴们度过难关呢?看着照片上灾区学生渴望学习的目光,真想帮帮他们呀!忽然,照片下方的一行小字跳入我的眼帘:“捐款可捐至希望工程办公室……”。我灵机一动:“对,我用积攒的压岁钱捐助一名小学生!妈妈,你也捐助一个孩子吧!”“好!”妈妈看了看我满意地笑了,说:“咱们真是心有灵犀啊!”
下午,我和妈妈牵手来到邮局。我拿出准备汇出的200元钱并亲自填上了汇款单,在留言栏中写道:“我捐助一名伽师地震灾区的小学生,祝他学习进步,天天快乐!”此时,我想:无论这位同学是谁,他拿到我的汇款,看到我的深深祝福,脸上一定会露出笑容。走出邮局,我的心情无比快乐,因为我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的一封回信。上面写着:“每个公民都是公益事业的奠基者,感谢您的真诚帮助和无私奉献。”上面还有一幅画:两只紧紧相握的手组成了一颗大大的红色爱心。
当别人帮助我,给我以关爱时,我会感到幸福与快乐;那么当我自愿、主动地帮助了别人时,我从中体会到的同样是难以言表的幸福与快乐。
(本文获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春蕾杯”征文二等奖)
语言平淡,详略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