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基础知识:通知
时间: 11-04 来源:网络
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小编收集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通知,欢迎阅读。
一、通知的特点
1.功能的多样性。在下行文中,通知的功能是最为丰富的。它可以用来布置工作、传达指示、晓谕事项、发布规章、批转和转发文件、任免干部等等,总之,下行文的主要功能,它几乎都具备。通知在下行文中的规格,要低于命令、决议、决定、指示等文体。用它发布的规章,多是基层的,或是局部性的、非要害性的;用它布置工作、传达指示的时候,文种的级别和行文的郑重程度,明显不如决定、指示。
2.运用的广泛性。通知的发文机关,几乎不受级别的限制。大到国家级的党政机关,小到基层的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发布通知。通知的受文对象也比较广泛。在基层工作岗位上的干部和职工,接触最多的上级公文就是通知。而且通知虽然从整体上看是下行文,但部分通知(如晓谕事项的通知)也可以发往不相隶属机关。
3.一定的指导性。通知这一文体名称,从字面上看不显示指导的姿态,但事实上,多数通知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指导性。用通知来发布规章、布置工作、传达指示、转发文件,都在实现着通知的指导功能,受文单位对通知的内容要认真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布置的任务。个别晓谕性的通知,特别是通知作为平行文发布的时候,可以没有指导性或只有微弱的指导性。
4.较强的时效性。通知是一种制发比较快捷、运用比较灵便的公文文种,它所办理的事项,都有比较明确的时间限制,受文机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不得拖延。
二、通知的分类
(一)发布指示的通知
这类通知用来发布指示、布置工作。凡是需对某一事项进行处理、对某问题作出指示,又不适合用命令、决定、指示的形式行文的时候,均可用通知的形式进行办理。这类通知跟指示、意见的写法比较接近。
(二)颁发规章的通知
除重要的法律性文件用命令颁布之外,多数法规和规章性文件,如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实施方案等,都适合用通知颁发。颁发规章的通知的正文通常十分简短,全文由目的、根据、发布对象、发布决定组成。有时还可以更简短,由发布对象、发布决定、执行要求组成。这类通知是复合体公文,被发布的规章全文附在通知之后,但不作为附件处理,而是正件的组成部分。
(三)批转、转发文件的通知
将某一下级机关报来的文件(主要是建议性报告或工作报告)转发给有关下级机关,叫做“批转”。将上级机关发下来的文件,或不相隶属机关发来的文件(主要是指示、意见、通知等)转发给下级机关,叫做“转发”。批转、转发文件的通知的正文有时十分简短,主要由转发对象、转发决定、执行要求组成。但这类通知的正文并不总是这样简短,在批转对象和批转决定表述完毕之后,还对时代背景、现实状况、性质意义、原则要求、基本任务等进行了进行了说明和论述。
(四)晓谕性通知
这类通知一般只有告知性,没有指导性。其用途较广泛,机构、人事调整,启用、作废公章,机构名称变更,机关隶属关系变更,迁移办公地址,安排假期等,都可使用这种通知。
(五)任免通知
任免领导干部的职务,根据职务的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别采用不同的文种,最高可用任免令,其次可以用决定,再次用通知,最低用公布任免名单的方式。由此可见,任免基层干部时。通常用通知。任免通知,只需写明什么会议决定,任命什么人担任什么职务,免去什么人的什么职务即可,不必说明原因。
(六)会议通知
这是一种常见的通知,既可用于下行,也可用于平行。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会议的名称;会议的中心议题和主要程序;对与会人员身份的要求;对与会人员会前准备工作的要求;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络人;其他需要事先说明的事项。
三、通知的写法
由于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我们在分类时已经有意识地对各种不同通知的写法作了一些介绍,这里只能概括介绍一些通知写作的基本方法。
(一)通知标题和主送机关
1.通知的标题
通知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也可以省略发文机关,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标题。发布规章的通知,所发布的规章名称要出现在标题的主要内容部分,并使用书名号。批转和转发文件的公文,所转发的文件内容要出现在标题中,但不一定使用书名号。
2.通知的主送机关
通知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机关较多,要注意主送机关排列的规范性。由于级别、各称不同,主送机关的称法和排列非常复杂,这个序列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确定下来的。
(二)通知的正文
1.通知缘由
发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这部分的写法跟决定、指示很接近,主要用来表述有关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
晓谕性的通知,也可参照上述写法。如《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采用了根据与目的相结合的开头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采用的是以“为了”领起的“目的式”开头方式。
批转、转发文件的通知,根据情况,可以在开头表述通知缘由,但多数以直接表达转发对象和转发决定为开头,无需说明缘由。
发布规章的通知,多数情况下篇段合一,无明显的开头部分,一般也不交代缘由。
2.通知事项
这是通知的主体部分,所发布的指示、安排的工作、提出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都在这一部分中有条理地组织表达。内容复杂的需要分条列款。晓谕性通知,有时需要列出新成立的组织的成员名单,以及改变名称或隶属关系之后职权的变动等。
3.执行要求
发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可以在结尾处提出贯彻执行的有关要求。如无必要,可以没有这一部分。其它篇幅短小的通知,一般不需有专门的结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