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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初中一年级作文
故乡的味道

故乡的味道

时间: 11-06  来源:陈羽可

只要说起故乡,最令我难忘的便是笋。笋,作为家乡的特产,已经融入了家乡世代的血统里,谈起笋,故乡就会在这味道中慢慢地浮现出来,无论如何是忘却不了的。

如今虽已离开故乡,但那浓浓的情和味,早已融入我的脑中。我的家乡坐落在浙北的安吉,家乡是有名的竹乡。竹多,笋自然也多。每每春雷一滚,前山后山便会满是咔咔”声,那便是出笋的声音,这时大人便会组织起来,去各家的竹园中挖笋。在家乡,每一片竹林都有主人,人们珍惜自己的竹,爱惜自己的笋。

挖笋是令我欣喜若狂的,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提上把小镢,随着大人上山去。那漫山遍野的绿竹晃着我的眼睛,令我震撼之余不免感叹大自然的造物之力,阳光透过密匝匝的竹叶滴滴点点的洒落在大地上,那一缕缕光束,像是一只只定格了的蝴蝶,美丽至极。但挖笋并非一件易事,需要有人开路,手持柴刀,一路披荆斩棘。途中大家四下观望,若看到笋尖,我们便会上前围绕四周先用锄头刨去泥土,并逐渐靠近笋尖缩小范围,慢慢一锄一锄地挖,笋,是极脆的,稍不留神,便会一折两断,这样挖出来的笋自然大打折扣,味道也不像原来的那么美味了。因此,挖笋需要极为小心且充满耐心,万不可着急,就这样在我们的雕琢”下,一个个完美的作品展现在眼前。挖到的笋或是捧在手中,或是扛在肩,一起走在回去的路上,大家欢声笑语,一看便是满载而归。

相传苏东坡曾有一诗: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若要作文不俗与不瘦,除非天天笋烧肉”,笋烧肉在家乡非常出名。大人们常常支一口大锅,先放入肉,那肉必是精中略肥,炖时会溢油者宜佳。这样,笋才能更好地吸入肉的鲜味。先用猛火功,大滚几次,即加入笋,这时的笋已切成小块,取笋尖益佳,再用微火慢炖,待笋色微黄时即可,将一锅佳肴盛入一支大碗中,乘着茫茫热气,端上桌来,肉早已炖烂,吃着富有嚼劲,更妙的是那一旁黄中带红的笋,此时的笋早已吸足了肉汁,那浓郁的肉香和自身的竹香混合在一起,吃上一片,满口的鲜。这鲜香的笋配上滋味浓郁嚼劲十足的肉,在祛除人们一天疲惫的同时,还能留给他们回味无穷的香味。

笋烧肉用的是雷笋,雷笋嫩,味极鲜。在家乡,另一种笋也是令我无法忘却的,那就是初冬时期盛产的冬笋。

冬笋,虽然没有雷笋香嫩,但它也有属于自己的味道,冬笋个大,一般是比较老的笋了,不适合炖,而是炒着益佳,通常和肉或蔬菜同炒,这便会使冬笋的味完全释放出来,一盘炒冬笋,可以让我忘却冬天的寒冷。

如今,已不居住在故乡了,但在逢年过节时家乡的亲友都会寄些笋干来,笋干虽是干货,但也是鲜腴的,嘴上嚼起一节笋干,仿佛回到了家乡一般,整个人萦绕在家乡的气味之中,令人陶醉不已。

每当回到故乡,便又能品尝到家乡这特有的味道,是哪也无法寻到的。

故乡的笋,是我永远无法忘却的,它已在我心中扎根,随我一起成长,最终,它会长成一枝青竹,成为故乡美好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