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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初中一年级作文
捧起生活这本诗歌

捧起生活这本诗歌

时间: 11-06  来源:王明佳

向着苍白的星,冒着漫天浓雾或太空茫茫,我在生活的海中扬帆去航行。

题记

夏日中某个令人困乏的午后,诗集,十字路口以及乞丐。这就是我对那个时刻极少的物质记忆。

这不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烈史诗,我也不是什么吉尔伽美什或亚瑟·潘左干。但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我思想上的顿悟,正如同遇见恩奇都或拔出石中剑,是我人生中重大的转折点。

彼时的我,或许可用夏尔·波德莱尔的诗句描述:自爱而不自卑”。我一直喜爱读书,喜爱西方文学,无论是《1984》还是《飞鸟集》,全部略有涉猎,常常出口成章。因此,我作为博览群书的才女”被同学、家长、老师夸赞着。在赞赏声中,我对读书的热爱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狂热地汲取新的知识与词句,却在学习上慢慢下滑。那个午后我刚自山东书城出来,还在回味博尔赫斯优美而深邃的语言,却被路边半蹲着的乞丐吸引了视线。见我看他,老人慢慢起了身。

他身体已不能说是佝偻,而是折断。如同巴黎街角跟在波德莱尔身后的小老头一样,他的脊梁和大腿形成一个直角--接下来如何形容他呢?我回忆起书中的句子:那根拐杖使他步履蹒跚,又使他的相貌像瘸腿的走兽。”于是自然而然地,这位有着明显亚洲面貌的老人竟使我想起《圣经》中一位因不许耶稣坐下而被惩罚永生永世行走的木匠了那个可怜的、流浪的犹太人!我的被词句渗透的大脑已经将覆盖现实的本领练得炉火纯青,就算他有着与外表不符的智慧或诗意,我也会认为他是喝下小溪水的荷马或在某处山洞穴居的尤利西斯这形象会比作文一个普通乞丐在我大脑中留下更鲜明的印象,因为我刚刚从这故事中走出书城大门,这归功于博尔赫斯先生直到那只手伸到我面前。那只乌褐色的、骨节突出的、贫瘠、深沟纵横交错且肮脏的手,指甲灰黑起翘,满是油渍地伸到我面前的手或许已不能算手。即便是撒旦的诗歌也比这好上太多太多。一只活生生的、无法被任何幻象美化哪怕分毫的手,就这么撕开了虚无的词藻,将现实残忍而又庄重地递送进我的双眼。

我猛然发觉,我读过千万本小说、散文、诗集,记下了千万句优雅、壮丽、深邃的文字,却无法回答一双苍老的手。

是时刻已至么?我从文字的幻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如此空虚,比那只手还要贫瘠不,无法和那只在现实中翻山越岭、饱含生活沧桑的手比,我还没有真切地体会到生活,便已幻想着驰骋蓝天。多么讽刺啊!自以为才华横溢的我,复述着他人的美好,得意洋洋,却始终没有踏出象牙塔一步。

我不敢再看那只手。恍惚间我身边好像又伸来一只如出一辙的手,接着是第三只、第四只被现实围住的麦克白,我会安然无恙,去凝视第八个?不!在看见那面镜子之前,我后退一步,逃离了幻觉和那只手。

我回到家中,没有直接看书。坐在椅子上沉思良久后,我把新书锁进了柜子。

我开始合理安排时间,不再到处夸耀自己,我的成绩开始回升,也尝试和同学一起参加室外活动。我意识到,读书不是让自己沉溺在书的环境中,而是通过书,使生活更加美好。

无论多么好的佳作,都是源于生活。面对现实,我不再迷茫,我将用激情与热忱,捧起生活这本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