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字認
- 拼音rèn
- 首字母r
- 部首言
- 注音ㄖㄣˋ
- 部首笔划7
- 总笔画14
- 繁体字認
- 字体结构左右结构
- 造字法
- 86五笔YVYN
- 98五笔YVYN
- UniCodeU+8A8D
- 四角号码07632
- 仓颉YRSIP
認的书写笔顺
1丶
点
2一
横
3一
横
4一
横
5丨
竖
6𠃍
横折
7一
横
8𠃌
横折钩
9丿
撇
10丶
点
11丶
点
12㇂
斜钩
13丶
点
14丶
点
認的基本解释
● 認 rèn ㄖㄣˋ ◎ 见“认”。
認的汉语字典
[①][rèn][《廣韻》而振切,去震,日。][《廣韻》而證切,去證,日。]“认1”的繁体字。(1)认识;辨别。(2)认为;看作。(3)引申为把本无某种亲密关系的人看作有某种亲密关系。(4)承认。(5)引申为承认、肯定由于某种原因而疏远的本来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亲密关系。(6)应允承担;愿意承受。(7)记得。(8)认命;认吃亏(后面要带“了”)。(9)用同“任”。任凭。(10)用同“仍”。沿袭。参见“認舊”。
音韵参考
[广 韵]:而振切,去21震,rèn,臻開三去眞A日[平水韵]:去声十二震[粤 语]:jan6jing6[闽南语]:jim7,jin7,lim7,lin7
認的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酉集上】【言字部】 認; 康熙笔画:14; 页码:页1161第18【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𠀤仍去聲。義同。
認的字源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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