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曹
基本解释
(1).官署名。 西汉 成帝 于尚书初置二千石主郡国事。 东汉 光武帝 改以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亦称贼曹。《后汉书·何敞传》:“ 敞 备数股肱,职典贼曹,故欲亲至发所,以纠其变,而二府以为故事三公不与贼盗。”《通典·职官五》:“ 汉成帝 时,尚书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曹,主断狱。 后汉 光武 ,改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政,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亦谓之贼曹,重於诸曹。”
(2).官名。 东汉 太尉属官以及各郡县置贼曹,主盗贼事。《后汉书·党锢传·岑晊》:“又以 张牧 为中贼曹吏。”后也泛称捕盗之官吏。 唐 韩愈 《寄卢仝》诗:“嗟我身为赤县令,操权不用欲何俟?立召贼曹呼伍伯,尽取鼠辈尸诸市。” 明 姚士粦 《见只编》卷中:“宪副 金坛 于公 备兵 大名 日,下令捕一大盗,部内贼曹诸捕,率以督限笞困。”
(3).特指兵部。 明 陈子龙 《感怀》诗之七:“圣明依重惟金部,海内经营恃贼曹。”
(4).贼众;匪类。《太平广记》卷一一六引 后蜀 周珽 《儆诫录·开照寺盗》:“寺元有 释迦 藕丝袈裟,为千载之异物也,贼曹分取,与其妻拆而易之。”《水浒传》第十八回:“诗曰:保正缘何养贼曹,押司纵贼罪难逃。” 清 黄遵宪 《京乱补述》诗之三:“举国成狂病,羣官作贼曹;驴王兼狗相,踊跃喜同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