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传
基本解释
(1).古代史籍纪传之一种。因名目众多,且时杂虚妄之说,故别为一类,以区别于正史之纪传。《隋书·经籍志二》:“ 魏文帝 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 嵇康 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説……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唐 刘知几 《史通·品藻》:“若乃旁求别録,侧窥杂传,诸如此谬,其累实多。”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纪传録:一国史,二注历,三旧事,四职官,五仪典,六法制,七伪史,八杂传,九鬼神。”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六朝小说和唐代传奇文有怎样的区别?》:“直至 刘昫 的《唐书·经籍志》,还属于史部起居注和杂传类里的。”
(2).纪传体正史中列传的一小类。如《新五代史》卷三十九至卷五十七均为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