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世袭
基本解释
传统世袭制是父业子继,这种世袭方式在当下的中国官场已基本不存在;但一种新的世袭模式已形成。即:各级各部门掌权者相互关照,你帮我亲友升官,我帮你亲友发达,虽未直承其职,也在别处得到一定的权位。权贵们将国家权力资源在亲友间进行互利的共同分配,变家庭直接对位世袭为亲缘曲线换位世袭,形成了特权阶层的体内权力共继模式。这种现象被称为隐性世袭,也称隐形世袭。
隐性世袭-现象
隐性世袭
从《蜗居》到“蚁族”,普通人在当下中国现实社会的艰难处境正在引发越来越强烈的反响和共鸣。在这背后,是一个日益逼近的严酷现实:社会上的机会似乎越来越少,低收入阶层跃升到中产阶层、中产阶层跃升到富有阶层的机会越来越渺茫,仅有的几个上升通道也机会渺茫,社会结构正在日益“板结化”。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共职位世袭化苗头的出现。媒体曾经披露,河南省某县在2008年选拔干部过程中,最后任命的12名乡长,基本都是当地官员和房地产老板的子弟。据悉,相关媒体已经对中部地区一些县市的初步调查,不但党政部门的领导岗位,而且各种待遇相对优厚的其它公共职位,几乎都已成为官员子女的禁脔。
可以说,各种公共职位的隐性世袭在中国已经成了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种倾向越往上层越严重,高干子女占据诸多高位,就是这种互相提携的结果。中下层官位也被盘根错节的亲缘关系网瓜分不少。这样,中国的公共权力就成了特权阶层的共享资源,被该阶层垄断,在该阶层内部私相授受。这种“隐性世袭”现象在有些地方尤其显得触目惊心。
隐性世袭-成因
隐性世袭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除了缺乏政治权力约束机制外,还包括政治道德和官僚伦理在某种程度上的衰败。在经过一系列政治和社会变迁之后,政治理想主义在当下的中国几乎已无迹可寻。一方面在外部缺乏有力的权力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在内心又缺乏理想主义和历史使命感的召唤,在这种情况下,弄权自肥对很多党政官员而言,必然是一种难以抗拒的选择。而一旦食髓知味,这些人自然要绞尽脑汁将自己的权位延续给子孙后代。
公共职位隐性世袭现象在近来愈演愈烈,也与中国高等教育状况的变化有关。起初,由于高校招生名额较少,就读费用低,高考纪律也较严格,高考的成功主要是依靠个人的才智与勤奋。由于中国的各种政府职位一般都有一定的学历要求,因此高考能够起到与古代科考类似的作用,即将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才吸纳进官僚体系。平民家庭的子女因而具有相对公平的机会,跻身于政府公务人员之列。
更重要的是,那些最终进入官僚体系的平民后代,从个体而言,至少可以通过一些非制度性的途径,在政府内部代表和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他们各自的个体行为,又可以导致一种总体性的社会后果,即整个平民阶层的利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体现和维护。
但随着高校急速扩招,高考纪律的松弛触目惊心,加之在职学历教育的泛滥,取得高校文凭不再需要太多的才智和努力。在竞聘公共职位时,鱼龙混杂的高校学历不再能有效地发挥人才识别的作用。在各自都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时,面对官员后代的竞争,普通民众的后代显得不堪一击。
隐性世袭-分析
在以前,公务人员的各种作为即使不能让人满意,但由于自己或自己的子女也有跻身其中的希望,人们对整个官僚体系仍会予以几分认同。只要平民后代进入官僚体系的渠道较为公平和畅通,官僚阶层和平民阶层之间的裂痕就不至于太深。
但现在,一方面政府掌控着全社会资源中的主要部分,另一方面平民阶层却越来越难以跻身于官僚体系之中,官民之间的矛盾和裂痕必然会日益明显和严重。2000年以来,许多大学毕业生不但发现就业困难,而且对择业过程的不公平现象也深有感触。但如果一个社会有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自己的境遇愤愤不平,它的政治稳定性必然会变得非常脆弱。
隐性世袭-危害
隐性世袭的‘圈子’。诚然,在现在的很多发达国家的社会中,同样存在着家族传承现象。但它们与中国的隐性世袭现象有着两个极为重要的区别:一、在这些国家,政治生活中家族传承现象范围很小,基本上仅限于直接对选民负责的政务官职位,因此不容易阻碍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流通;二、由于选举政治的存在,这种传承现象不会引起民众的普遍和强烈反感,因此不容易引发政权合法性危机。但是由于民选政治的存在,民众始终享有作为政治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和选任权,这一领域中的世袭现象对社会并无太大害处。
况且,在民选政治条件下,官员后代在统计学上的家族传承优势即使成为现实,人们也不会在意。而且各级政府官员所支配的公共资源,在数量和用途上都受到严格的制度约束,加之新闻媒体的严密监督,他们利用公职牟取私利的空间极为有限。当然,这并不防碍他们通过克己奉公,去赢得社会声誉甚或历史地位。
而在中国,由于民众并不享有这种政治上的消费者权利,公职世袭不但会严重损害社会公正,因为它剥夺了其他人的平等机会;而且也将使官员素质日益下滑,因为官员后代甚至无需努力获取任职所需的能力和素养。加上政府官员对公共资源的支配,在数量和用途上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社会公众对相关决定往往缺乏影响力。而且政府支出缺乏足够的透明度,舆论监督的力度有限,公众甚至难以知悉公共资源的确切用途和流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利用公职牟取私利的空间,往往大得超乎人们的想象。
如果一方面民众无法通过选举决定政府官员的去留,另一方面成为公职人员即意味着享有更多的公共资源,公职世袭就难免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在中国,隐性世袭现象其实已经普遍存在于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公共部门。
在中国,各级政府及其它公共机构不但直接支配着大量的公共资源,而且对民间社会有着极强的控制力量。如果政府权力和公共职位仅在一个封闭性的群体中传承,整个社会就会呈现出一种板结化的态势:社会中的一小部分人仅仅凭着其身份优势就能享有优厚的境遇,而更多的人则不管怎么努力都难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不同的社会阶层(作为社会分工的宏观形式)一旦缺乏必要的交汇和流通,它们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就会日益激烈,并最终促成改革的结果。
隐性世袭-制度改革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应符合两个正义原则:一是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历史经验无数次地证明,要避免秩序危机的发生,根本在于促进社会平等和实现社会正义。就现在中国而言,当务之急是要改革产生目前这种权力(或利益)获取途径的“潜规则”的制度,拆掉孕育“隐性世袭”的温床,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务不是形式上而是真正地向所有人开放,让每个公民都有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宽阔舞台,也把一些有能力、有公心的人推到管理者岗位上来。这样才能形成成选择和淘汰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的良性机制,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