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失职
基本解释
隐性失职 -简介
隐性失职是指党政干部工作中“不作为”的现象。
一些领导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尽力,“领导召见不献一计,同级会商不见一词,下属请示不发一令”;一些人“混”字当头,无所用心、无所作为;一些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追求安逸,集中表现为“心懒、嘴懒、手懒、身懒”。
特别是一些单位的极少数副职领导干部认为自己“上有一把手,下有帮手”,“站着不长,绊倒不响”,存在满于现状、贪图安逸、作风漂浮、得过且过的现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保守主义、生活上的享乐主义、工作上的形式主义。同时,副职领导干部“一纸文件定终身”的现象也很普遍,不少副职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同一职务上一呆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从“青春期”干到“更年期”,思想上产生了惰性,工作上产生了惯性,给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政府部门形象的有效塑造带来不利的影响。
产生原因
首先是竞争“短缺”,动力不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尚未形成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未能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第二个原因是问责“短路”,压力不大。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制度。
第三个原因在于考评“短腿”,活力不强。庸官之所以能混,懒官之所以能撑,跟目前比较模糊的考核方法不无关系。现行的干部考核往往体现在年终的本人述职上。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情,往往很容易通过群众和组织的测评和考核。同时,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甚至投诉无门,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危机感。
治理
干部考核直接与提拔挂钩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指向性很强。官员提拔与干部考核直接关涉到每个官员的切身利益,通过建立“要么干得好,要么交枪”的明确“买单制”,能有力地提高庸官懒政行为在官员提拔与干部考核的权重,增加失职行为的风险,成为撬动官员加强工作主动性、示范性与创造性,促进模范履职的“阿基米德支点”。
可以考虑运用体制外的互联网络举报以及体制内的与官员考核相结合。通过互联网,广大官员被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他们不断地努力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为民履职。
庸官懒政的治理要依靠制度体系的建设:在行政程序方面,有些法律明确规定要集中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要“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用这些制度保证公务人员不至于推诿、拖延,保障相关人的利益;在问责制度上,现在国家也提出了凡是决策失误、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形的,都要被问责。被问责的方式除了公开道歉以外,还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被免职等方式。在奖励制度方面,要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联系在一起,如果积极履行职责,从政绩考核的角度来讲就应该是被肯定的,应该与晋升提拔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