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生
基本解释
研修生 -简介
研修生,简而言之就是劳务,为了日本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即日本接收外国劳动者的制度,实质是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法。
研修生的派遣是根据有关外国人研修的法律法规,批准一些民间团体(如中外研修生协力机构、一些企业组合等)进行的一种派遣行为(以研修生的名义,实际为劳务),是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法。我国将研修生的派遣工作纳入外派劳务的范畴,由商务部和对外承包商会归口管理。
派遣条件
一是具有外派经营权的公司
二是中外研修生协力机构正式成员的公司
派遣程序
1、初选:各地方或合作单位根据提供的工种清单和具体要求,在当地进行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检查核对证件和工作经历,选拔出合格人员。
2、初试: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填写完整的研修生报名表。组织面试,同时进行文化考试(作文、速算、数学、智商)、体能测试(往返跑、弹珠、握力、杠铃)、技术考试(技术工种如车工、铣工、木工、电焊、缝纫),初试合格者须按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或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并提供健康的诊断证明。同时提供本人担保人基本情况待查,并交纳一定的定金。
3、事前培训:初试合格者参加事前培训(时间一般为10天或更长,内容为基本外语会话、体能训练等),事前培训中违反纪律或者体能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将被淘汰。
4、外方面试:事前培训合格人员参加外方雇主的面试,外方按照3:1入选比例进行选拔,面试合格者,根据要求提供各项手续(包括按照公司要求的单位盖章表格、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因私护照、由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证等),按照要求办理担保人担保手续后,参加正式的外语培训。
5、外语培训:外方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外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为全封闭培训。培训期间签订培训协议书,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或者学习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出国资格仍将被取消。
6、派出:培训合格人员按照统一安排,办理各项手续,交纳出国费用后,派专员送至出境地。
待遇及其他
例(赴日研修生)
第一年研修生月研修津贴标准为6万日元(6000人民币),第二年经过考试通过后转为技能实习生后实行静冈县最低工资标准,但自己要承担部分保险、水电费和房杂费。扣除各项费用后工资不低于6万日元/月,当地交通费、住宿均由日本接受会社承担,伙食费自理。工作时间按照接受会社工作时间而定,一般为每天8小时,每周具体工作时间按照会社的工作日历执行。根据日本研修制度规定,研修生第一年不允许加班,第二年转入技能实习生后加班由接受会社安排,个人不得提出加班要求,加班费按照接受会社规定和日本劳动法规定支付。第二年月收入超过日本法律规定金额者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在日本第一年的医疗费用由研修生综合保险支付,第二年起研修生须承担一半的厚生年金和健康保险的费用,另一半由所在会社承担,医疗费用由保险支付。正常一次往返日本的国际旅费由日方所在会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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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副实
某研修生的住处研修生是日本特殊制度下产生的特殊外来劳工。 早期的研修生都是技术人员。中日友好协会的冈崎温见证了那个年代,他是最早引入中国研修生的人。名古屋与南京市是友好城市,在1980年,当时江苏省提出来想要到日本学习种甜瓜,于是在中日友好协会的运作下,江苏省外办派了6个农业研修生来到爱知县学习,这6个人可以算是最早的研修生,而他们当时都是省级机关或者农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当时的组长后来还官至江苏省副省长。后来所谓的“研修生”变成了引进劳工的代名词,实质是日本一方面不想承担开放劳动力市场带来的义务,一方面又想得到廉价劳动力。东京大都会电视台的华人评论员莫邦富指出,“日本研修生问题就相当于(中国)国内的血汗工厂问题。”
血汗工厂
日本为研修生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规定,接收研修生的单位应配备研修指导员和生活指导员,无偿向研修生提供住宿,并负责为研修生投“研修生综合保险”等;研修生的月津贴一般在6万日元以上,但最高不得超过9.5万日元;研修期内除技能实习可加班并发加班费外,其他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另外,企业招收的研修生工作一年后,如果通过日方的技能考试,可以延长留日资格,一般为1—2年,最长可到3年。
尽管研修生在日本被称为“受培训人才”,但其扮演的角色实际是劳动者。然而,根据现有的规定,研修生的权益和身份都不受日本劳动法的保护。这给企业侵犯研修生权益制造了机会。当然,中国的大多数研修生派遣单位在日本没有常设代表机构也是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的重要原因。
另外,很多没有派遣资格的单位打着研修生的旗号,为日本企业招聘廉价劳动力,这也是引发问题的重要原因。2004年,日本华文媒体报道说,日本青森县的一家日本服装加工厂,为了降低企业成本,由原籍江苏的老板娘从老家招来一些年轻缝纫女工。这些女工在交了一定数目的保证金后,以研修生的身份来到了日本。但来到日本后,她们遭受了工厂的盘剥,不但每月的薪水被克扣,还被迫长期加班,而且加班费非常低。高强度的劳动负荷让许多人生病累倒。
2006年11月13日早晨,在日本三泽市缝制公司“堀内缝制”工作的3名中国女技能实习生蒋凌云、金英和杨娟逃出了公司职员宿舍,并获得了日本支援团体的保护。在逃离之前,她们给日本人社长(总经理)发了一份传真,在这份传真中,她们这样写道:“长时间的劳动,我们实在是太累了。从今天起,我们开始10天的有薪休假。我们离开了公司职员宿舍,但我们并不是逃亡。”
当代包身工
2004年,有关中国研修生在日本受到克扣津贴、强迫加班、人身侵犯等不公正待遇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在日本北海道一家服装公司工作的11名中国研修生,不仅好几个月没有收到公司津贴,还经常遭到老板的打骂。而在日本德岛县,因为克扣津贴,多家企业的中国研修生将老板告上法庭。德岛一家日本企业的老板在中国女研修生的浴室里安装摄像镜头一事更是炒得沸沸扬扬。有媒体在报道中把日本的中国研修生称为“当代包身工”。
2006年3月,由日本市民团体发表的《2006年外国人研修生白皮书》指出:外国研修生制度自诞生起就存在问题。该白皮书用大量事实讲述了外国研修生在日本的悲惨遭遇。
许多中国研修生在日本遭到不公平待遇。截至2006年3月,已有137名外国研修生、实习生死亡,其中中国人83人。一些中国研修生反映,他们在工作期间被雇主克扣工资,遭受过日本员工的谩骂侮辱,少数企业在安全和劳动环境方面存在隐患,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
一位河北的研修生在埼玉县某铁厂工作,研修期满后转为实习生。他没有吊车驾照,但工厂让他开吊车,在吊H型钢材时被砸伤,两个月不能工作。工厂负责人不但不给养伤期间的工资,还向他索要其他费用,并拒绝为其申请劳灾保险。据调查,在负伤前一年,他没有休息过,一直超负荷工作,可以说这种工作强度是造成事故的诱因。
研修生制度从本质上讲对日本企业有利,企业工会可以用不适合继续研修为名开除研修生,也可用遣送回国相要挟迫使他们忍气吞声。若研修生合同期未满中途回国,还要面临国内对口单位的处罚。这种片面性导致研修生即使遇到不公也无处伸冤,更助长了部分日本企业为所欲为、肆意盘剥的恶习。
经典案例
2005年12月,湖北省黄石市“东创境外就业有限公司”以学习女装及童装缝纫的名义派遣一批女工到日本山梨县来。而学习女装及童装缝纫属于日本政府制定的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规定对象,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签证。实际上这些女工被派到山梨县昭和町一家叫technoclean的洗衣公司打工。而洗衣工作不属于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规定对象,也就是说不能招聘“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
女工们每天要工作15个小时以上,每月工资才只有区区的5万日元。加班费也只给象征性的一丁点。甚至在日本人员工全都放假的新年期间也被逼不准休息整日干活。2007年9月到2008年3月的整整半年期间,仅仅只让她们休息了3天。过度的疲劳致使有位女工深夜骑自行车回宿舍时摔倒受伤。
当负责监管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协力机构派人到公司来巡回检查时,公司担心暴露非法使用廉价女工的行为,连忙从其他地方借来缝纫机和一些已经加工完毕的服装,让女工们把服装拆掉再重新缝制,伪装是在从事女装及童装的缝纫工作。并且叫女工们伪造出勤卡,隐瞒公司叫女工们长时间加班的违法行为。又逼迫女工们写下包括加班费每月工资可以拿到11万日元,每月加班时间也只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33小时的假证明。
后来女工们实在忍受不了残酷的劳动环境和低劣的工资待遇,发出了要求改善劳动环境和待遇的呼声。公司方面看到她们已经失去剥削价值,不顾合同期未满的事实,采取了强行遣送女工们回国的强硬措施。
经过拼死抗争,公司强行遣送女工们回国的企图当天没有得逞,于是派数名男子在公司门口监看。女工们知道公司方面是不会死心的。于是决定从宿舍2楼跳窗逃离。一位张姓女工从2楼跳窗时不幸摔断了腿。另外段姓和胡姓2位女工逃到野外的葡萄园里露宿,第2天被当地的居民发现。居民看到她们的伤痕和满身泥水,知道了她们的遭遇后,同情地开车把她们护送到了东京。日本关心外国人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问题的工会组织和国会议员立即参与了对她们的保护。女工立即被送到医院治疗,医院证明有的伤情需要10天的静养,有的需要对骨折部位动手术治疗。而来不及逃脱的3位女工却被公司强行遣送回国。
8月25日,公司老板内田正文来到东京,在全国大报《每日新闻》记者及工会人员面前承认:“如果对方是日本人,公司不会作出强行遣送那样的举动。让女工们受了伤,觉得对不起。”他承认工资的支付有违法之处,会予以改正。对赔偿金的金额问题则表示回去考虑后再作答复。可是,到了约定答复的期限,内田正文不仅没作出进一步的有诚意的答复,反而发文给东京的工会组织,不但改口否定打人等暴行,还说工资报酬也不存在问题。
9月2日张姓女工等3人通过律师按照日本法律以“逮捕监禁致伤罪”和“伤害罪”的嫌疑向警方提交了刑事诉讼状,当天下午国会议员和市民团体、工会组织在日本众议院会馆内为她们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布了这桩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
著名旅日华人作家、电视专栏主持人莫邦富应邀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言,指出:“日本有一部名作《女工哀史》 ,描写的是日本大正年间(1912~1926)纺织女工的悲惨境遇。今天日本尽管成了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可是活生生的女工哀史依旧在持续,叫人实在愤慨。” 《东京新闻》 、 《每日新闻 》 、 TBS电视台等日本的全国性大媒体立即作了大篇幅的报道,纷纷指出“女工们的遭遇是女工哀史的现代版”。
诸多问题
2006年6月23日,日本警察开枪打死中国研修生,却编造谎言,声称是自卫,引起全世界震惊日本将外国劳动者分为两类:专门技术领域人才和单纯劳动者,研修生属于后者。在“研修”名义下,一批批廉价中国劳工来到日本,将富足体面的日本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苦活、危险活承担下来,忍受着种种屈辱与伤害。在当地人眼中,他们是一道另类风景,满足着日本人的自豪感。
2006年6月22日,由日本内阁府、总务省、法务省、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等机构的副大臣们牵头组成的“外国劳动者问题小组”,向内阁官房长官安倍晋三提交了该小组历时三月完成的报告。报告总结了日本政府各部门在对待引进外国劳工问题上的各种看法,对包括外国研修生制度在内的现行外国劳动者接收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6月早些时候,由法务省副大臣河野太郎牵头的“关于今后引进外国人问题小组”也发表了中期报告,并设定6月16日~7月15日期间面向全日本征集意见。法务省特别说明,该报告不是最终结论,有关观点也不是法务省的政策。
两报告都承认,现行“研修·技能实习”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该制度“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体现日本国际贡献”的初衷,已经沦为部分企业确保廉价劳动力的渠道。但两报告都强调,该制度将在检讨修改的基础上继续实行。
2006年6月23日日本枥山县,中国研修生罗成被日本警察枪杀,在日本及整个华人世界引起巨大震惊。日本警方称警察开枪属正当防卫。
制度改革
1990年,日本法务省以法令的形式创立了“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以“研修”和“技能实习”的形式接纳发展中国家的熟练工人。截至2006年,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累计接收外国研修生48.4万人,其中中国研修生34.3万人,占70.9%。2006年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接收外国研修生6.8万人,其中中国研修生5.5万人,占80.1%。我省外派日本研修生1.9万人,占全国的34.5%。目前我国在日研修生已超过12.3万人。
2008年以来,日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法务省围绕着是否废止“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展开讨论。厚劳省、法务省从维护相关劳动法规和入管法的角度,提出废除现行制度,而经产省则从解决中小企业劳动力角度出发,提出维持现行制度框架。5月11日,厚生劳动省提出修正法案,建议废除研修生制度,改为外国劳动者直接同企业签署雇佣合同的实习制度,其主要内容为:1、废除为期1年的研修制度,统一改为可适用《最低工资法》的为期3年实习制度;2、实习结束时实习生接受技能评估考试;3、设定与日本人同工同酬的标准。该法案出台后遭到经济产业省的反对。5月14日,经产省明确表示,应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维持现行的制度框架,如果直接接收外国劳动者,有可能引发接受外国移民的争议。5月15日,法务省大臣提出“外国人短期就劳制度”,其内容与厚生劳动省方案有近似之处。
尽管日本国内各方对于研修生制度改革意见不一,但日本中小企业靠雇佣外国研修生维持经营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人口老龄化致使国内劳动力严重缺乏,日本企业对外国劳动力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巨大需求。研修生制度改为直接技能实习,可提高劳务人员收入,有利于我外派劳务业务。但从日本方面看,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照顾到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改善外国劳动者的工作生活条件,相关部门需继续进行博弈,2008年年底法务省、厚劳省、经产省将形成统一意见,2009将出台新的管理法规。
现状调查
关于研修生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由于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落实的问题一直在研究与探讨中进行着,但屡屡发生匪夷所生的事件,再次提醒了相关重视,于是外国研修生问题律师联络会针对日本厚生劳动省对由于过苛的劳动环境而导致外国研修生、实习生过劳死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统计发现:2008年度外国研修生与实习生死亡人数达到34人,比上一年度增加13人,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脑血管及心脏疾病高居死亡原因的首位,共导致16人死亡。自1992年开始进行相关统计以来,死于脑血管及心脏疾病的外国研修生及实习生人数已高达67人,占213名死亡总人数的31.5%。且在日外国人研修生与实习生中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持有中国护照。
原因分析
对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导致死亡事件的突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经济恶化的大背景下,许多报酬较高的日本雇员遭到解雇,导致外国研修生与实习生的负担过重,使得患病的死亡率居上。但近年日本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特别是被誉为“3K”即“繁重、肮脏、危险”的工作被本国劳动者“敬而远之”,使得该研修制度日渐沦为不法企业和个人从发展中国家招募廉价劳动力从事劳动环境恶劣的繁重工作的重要渠道。
对策建议
研修生问题频发年,日本政府对此也积极表态称外国人研修生制度改革在即。针对研修生派遣现状堪忧,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也表示要尽全力改善研修生的派遣现状,维护并保障中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盯紧日韩市场政策变化的趋势,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从目前情况看,日本研修生制度改革已提上议事日程,2009年前后日本研修生制度将有重大调整。下半年我国对韩雇佣许可制也将在部分省试点,但具体操作方式尚不明确。因此盯紧日韩两国市场管理政策和操作方式的变化是近期我省深入开拓日韩劳务市场的关键。一是各经营公司应提前准备,认真研究变化后的经营策略,以确保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是加强双方高层接触,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互访,加强交流,随时掌握其动态走向;三是邀请日、韩有关机构考察我省经营公司及外派研修生培训基地建设情况,在适当时机举办山东经营公司与日本重点客户和管理机构业务研讨会,结合日韩市场的变化,研究分析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二)抓住机遇,积极开拓日本高端研修生市场。随着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工艺设计、海员、护理、计算机等中高级劳务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应组织山东联合国际、烟台国际等有一定实力的经营公司,加大对外派日本高端劳务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抓住市场需求,尽快开拓日本高端市场。
(三)建立经营公司信用评价体系,维护规范日本市场经营秩序。在日本研修生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保持对日本市场外派规模的稳定发展十分必要。因此应着力维护好日本市场的经营秩序,加大对经营公司规范经营的监管力度,出台我省经营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制定日本经营规范手册,开展行业自律,反对低价竞争、多层倒手合同、高额收费等,稳定和维护日本外派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培训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研修生综合素质,全面打造“山东劳务”品牌。日本企业对研修生的语言沟通能力、与同事协作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日益关注,要求研修生首先要有良好的品格,其次才是身体健康和劳动技能。因此,在外派日本研修生过程中,对研修生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日益重要。从我省各经营公司和外派劳务基地情况看,目前主要精力仍放在市场开拓上,经营公司积极去拓展日方客户,各基地积极联系经营公司,对研修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重视不够。下一步加强对经营公司、外派劳务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对研修生综合素质的基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研修生在语言沟通、配合协作、遵守合约等方面的能力,积极打造“山东劳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