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验尸
基本解释
心理验尸是法律精神病学家根据验尸官的要求,帮助确定死亡方式,这种评估恬动称之为心理验尸。心理验尸是一种重建死亡方式,特别是研究自杀死亡的科学方法。它是通过回溯性收集、研究有关资料来认定死亡方式,适用于死亡方式不清楚的案件。
心理验尸-概述
心理验尸,心理验尸是法律精神病学家根据验尸官的要求,帮助确定死亡方式,这种评估恬动称之为心理验尸。心理验尸是一种重建死亡方式,特别是研究自杀死亡的科学方法。它是通过回溯性收集、研究有关资料来认定死亡方式,适用于死亡方式不清楚的案件。它主要涉丑到在死因不清的案件中,死者是否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是何种心理障碍或原因引起的自杀,在所有死亡中约有5%~20%的死亡方式不清楚,这些不清楚的死亡叫做模糊死亡,通常舟于自杀和意外死亡之问,为消除模糊因素,心理验尸可能找到心理资料来帮助确定死亡方式。
心理验尸-提出背景
心理验尸的概念是在美国洛杉矶自杀预防中心进行的死亡调查过程中形成的,首次记载心理验尸是1958年洛杉矶的验尸官博士请求医生进行的,案子涉及到一名淹死的46岁的男性,心理验尸结论是他的死亡不是自杀,心理验尸是一种评估括动,集中调查与死者有关的心理活动方面。通过回顾性分析死者在死亡时的行为意图来推断死者的可能死亡方式,死者的意图在自杀和意外死亡者中是不同的,确定自杀要求死者具有自我毁灭行为和实施该行为的故意,对大多数验尸官来说,故意的确定是建立死亡方式最困难的标准,故意要求死者知道某个特殊行为可能导致死亡,心理验尸是有用的方法,无论何时进行回厩性心理评估,对确定死亡原因都有所帮助。
1985年美国加州高等法院审理的诉人寿保险公司一案的判决具有重要意义,本案死者的妻子要求该人寿保险公司赔偿,但是由于她的丈夫是死于自杀,没有得到全额人寿保险与法院做出裁决精神能力关系,在确定死者自我毁灭行为时是否有自杀故意,因此心理验尸应集中在死者形成自杀故意的心理能力和可能削弱其心理能力的因素,诸如酒精、药物、精神疾病或精神发育迟滞,注意这些因素的存在并不自动排出形成故意自杀的能力量。
心理验尸-采用方法
1989年美国加州精神病学、法学和行为科学研究所,开始为洛杉矶县的验尸官办事处提供心理验尸的咨询。评估的案件要么是死因模糊(如验尸官办事处不能确定死者是自杀还是意外死亡),要么有争议(如家庭成员或重要人物反对验尸官做出死者是自杀的决定)。心理验尸采用小组的方式进行,包括法律精神病学家、法律心理学家以及精神病学博士后,心理学博士通常由一名成员作为主要评估和调查者,回顾分析死者故意杀害自己的心理能力,心理检查者需要复习许多信息,包括验尸报告、调查报告、警察的报告、中毒结果的实验室资料,接下来需要接触死者的家庭成员、配偶、朋友、雇主、同事、邻居、家庭医生和治疗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心理验尸-主要目的
这些资科可以提供死者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以及临死前的精神状态,可通电话或面对面或信函与知情人交谈了解既往医疗记录和精神病记录是很重要的。有时不能获取死者的医疗记录,但多数案例都可取得这些信息,法律精神病学或心理学检查者可能接触正处于悲伤过程的知情人,心理验尸的目的不是治疗,而是收集有关死者故意形成自系的心理能力的资料,进而确定死亡方式。但心理验尸的工作人员应常规建议痛苦者提供帮助,处理悲伤过程,由于死亡证书的推迟发给,可能使悲伤过程延长,幸存者经常自发地说,心理验尸过程中,通过让他们发泄对死者的感情,谈论死者的生话而有治疗作用。当心理验尸评估完成之后要写报告,并送交验尸官办事处,报告包括复习的资料,有关死者死亡方式的意见以及依据。心理报告送绐验尸官后,要举行一个帮助确定死亡方式的法庭科学家出帘的会议,包括病理学家毒理学家,验尸调查者和法律精神病学家理学家。达成一致意见:自杀或意外死亡或不能确定,然后把这个意见送给验尸官,请他最后确定死亡。
心理验尸-自杀因素
有关自杀的危险因素虽然许多研究报道了与自杀有关的因素,但是还投有明确某个因素必然导致自杀可认为某些因素同时出现时,个体自杀的危险性大大增加,
1、性别
男性的自系已遂是女性的三倍,在各个年龄组皆然,另一方面女性的自杀未遂是男性的三倍。
2、年龄
由于中年危机所致的自杀较多而受到重视,在男性自杀高峰在45岁以后,在女性绝大多数自杀未遂发生在55岁以后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自杀死亡率虽然老年人的自杀未遂少于年轻人,但自杀成功率较高约有25%,75至85岁的男性自杀开始下降,男性的自杀危险高峰期是在18岁左右,因此自杀是青年的第三位死亡原因,超过单纯的意外死亡,自杀是大学生的第=位死亡原因。
3、种族
虽然白种人的自杀率是非白种人的两倍,但是由于黑种人自杀死亡率的上升,这个数字也成问题。在黑人中犹太年轻人,某些美国人和阿拉斯加的印第安人自杀率大大超过所在国水平,在美国三个自杀者中有两个是男性。
4、宗教
传统上在天主教人口中的自杀率低于新教徒和犹太教徒,这可能是由于在正统和团结的宗教内比简单的宗教聚会有更准确的危险性测定。
5、婚姻状况
因小孩而增强的婚姻关系,似乎也使自杀的危险性明显减少,单身汉或未婚者的自杀率是已婚者的两倍,在丧偶而独居的人中有较高的自杀率。自杀在有自杀未遂家庭中较常见严重自杀未遂是有价值的自杀预测指标。
6、健康
身体健康和疾病与自杀的关系,有时是可以预测的,有时是不一致的,以前的医疗状况与自杀相关。
心理验尸-心理剖析 施耐德曼认为,使用生物学、药物学的知识来防止自杀意图是远远不够的,在采访过包括亚瑟母亲在内的多位死者家属之后,他提出应该对自杀者进行“心理验尸”:在亚瑟的案例中,他小时候父母的离异、和母亲关系的疏远等等很多因素都最终促成了他的举动。施耐德曼也发现,自杀者产生自杀企图的时间较短暂,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是会有效的。莱特曼医生曾表示,他们的自杀干预中心成立30年来,洛杉矶的自杀率减少了一半。这个机构在“心理验尸”的方法下,做了大量的对死者家属的采访、日记等其他文献的记录,以期对每一位逝去者的心理进行分析。
他们最有名的一个案例便是玛丽莲·梦露之死。1962年她服用过量安眠药死亡之后,中心负责对其进行“心理验尸”,了解到她曾经两次自杀未遂,在她事业成功后却极度抑郁,经过分析,他们的报告正式指出梦露之死“很可能是自杀”。自杀干预中心因这一结论名动全美。
心理验尸-预防自杀 但上世纪70年代后,随着美国医疗体系自由主义倾向的出现,施耐德曼的工作变得越来越艰难。他的全国自杀预防项目因经费等问题而中止。打给自杀预防中心的求助电话也减少了,人们开始更多地依赖药物干预和神经研究。制药商似乎成了预防自杀的救星,不断出现的新的安定药、抗抑郁剂等等占据了市场,似乎吃了这些药,就可以有效防止自杀。
自杀是个复杂的隐患,社会学家认为自杀率与战争或失业等有关,精神分析学家认为自杀是一种内向的暴力行为,精神病专家认为自杀与生物化学的不平衡有关系,但他认为没有一种说到点子上,自杀和所有这些原因都有关,而且更复杂。他始终强调两个简单的问题:“什么让你受伤了?”“我可以如何帮助你?”凭着这两个问题,施耐德曼坚持从患者的生活背景出发,分析个人历史,积极进行对症干预。他甚至著文分析,什么样的死亡是“好的死亡”。一些评论者指出,他本人的死为其他人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