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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推荐制

校长推荐制

拼音:xiào zhǎng tuī jiàn zhì

基本解释


“校长实名推荐制”是指: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可向北大推荐优秀毕业生,审核合格的推荐生将直接入围北大自主招生面试范围。“校长实名推荐制”并不是面向全国所有的高中生,中学校长必须首先以所在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大招办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通过后才有资格推荐学生。该制度一经推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 

“校长推荐制”是北京大学在2010年开始推行的一种自主招生政策。在面向社会公示的前提下,各校长可实名向北大推荐优秀学生,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可成为高校自主招生直接候选人。

按照常规,推荐的考生需经过笔试、面试,成绩合格才能成为自主招生候选人。校长推荐制度旨在为具有不同资质的优秀学生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是一次革新人才选拔与培养模式的探索。

该制度一经推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 

“校长推荐制”不是面向全国各地的高中生。根据北大的方案,招生对象是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校长推荐制”不是全国所有的中学校长都具有推荐资格。中学校长必须首先以所在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大招办提交关于参加“实名推荐制”的书面申请;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再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的中学,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实名推荐”的资质,并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则可以不推荐,所具有的资质将自动延续。而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再次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各方态度

中学校长可实名推荐优秀学生成为自主招生候选人,这是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将实行的"新政".对于这一"校长实名推荐制"改革,有人叫好,也有人忧虑。 

赞同:为中学校长推荐优秀学生上大学投张信任票

尽管高考改革一直步履维艰,尽管有些举措不尽如人意,但是,打破"一考定终生"的桎梏,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状,是大势所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使高考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迈进,必须坚定不移。用这样的态度看待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举措,才能理性、客观,才能正视现实,才不会畏葸不前,才不会因噎废食。

从推进高考改革的角度审视"校长实名推荐制",不难发现,在改进人才选拔方式的同时,还有一种激励因子和监督机制。能够被认定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校长,不论对所在学校还是校长本人,都是一种社会的认可和难得的荣誉。这对于中学的管理者而言,无疑是一种无形的激励。在道德约束之外,还有配套的监督机制。担任推荐者的校长和被推荐的优秀学生信息都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还将被调查。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考量诚信和公正,"校长实名推荐制"的立身之本正在于此。

改革需要勇气,更需要信任和支持。为中学校长投张信任票,高考改革也许更具活力。

担忧:很可能产生校长徇私枉法、滥用推荐权

在录取规则相对单一的语境下,如果北京大学启动"校长推荐制",对既有高考招生规则实际上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很可能会产生校长徇私枉法、滥用推荐权的情况。

在某种意义上讲,"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招生体制,虽然已经对自主招生、不拘一格选才造成了障碍,却是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平竞争规则。如果大学招生自主权与校长推荐权过大,相关制度建设没有同步跟进,校长推荐上大学很可能成为某些人权力寻租、权力变现的工具。 

1012年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高中毕业生。

二、推荐人数

获得北京大学"实名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

三、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交《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中学申请表》。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推荐学生在北大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实名推荐"的资质。未能通过评审的中学,当年所推荐的学生不具有"实名推荐"的性质,不享有"实名推荐"学生所享有的优惠条件。

2、获得北京大学"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北京大学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高中毕业生。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3、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4、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在本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实施方案、推荐名额、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内容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

5、中学须在本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6、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

7、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大招生网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中学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及时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8、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

9、北京大学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免于参加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10、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将在中学资格审核、学生考核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中学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11、北京大学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