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
基本解释
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门槛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货币,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及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等。2010年1月6日,中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
消费金融公司-定义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服务方式目前(2010年)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欢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
消费金融公司-背景
2009年7月,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启动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程序,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成为中国银监会落实国务院“金融国九条”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2009年年底举行的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同样强调要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会议指出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实现内需和外需有效互补,同时提出把增加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规定
1、市场定位:只放贷不吸收存款。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注册门槛:资本金最低3亿元。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银监会根据需要,可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额。
3、出资人:资产不低于600亿元。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从业经验,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等。
4、业务范围:不涉及房贷和车贷。可经营的业务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5、利率:最高为基准利率的4倍。贷款利率虽然实行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不得上浮4倍以上。而且催收贷款不得采取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6、额度:借款最高不超月薪5倍。为防止消费者过度消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8、经济来源:消费金融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同业拆借、金融机构借款、信贷资产转让以及金融债券等。
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指定用途 用途一 :购买家电等个人耐用消费品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
用途二:消费金融公司 房屋装修可贷款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用于个人房屋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用途三:结婚旅游可进行无抵押贷款
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借来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用途四:居民贷款可用于子女教育
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称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消费金融公司-消费信贷的优劣对比
信用卡
信用卡的融资额度更大
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较高额度的信用卡,一些信用卡金卡额度甚至高达百万元;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还款期限不同
信用卡的还款时间是3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而据相关人士介绍,金融公司如果开设,还款期限可能为1年。
典当行小额贷款
对客户提供的服务差别大
消费信贷和典当行对客户提供的服务差别很大。从资金合算的角度来讲,消费信贷平均一年的贷款期限超过了典当行最佳贷款期限3个月的底线。
典当行小额贷款需要抵押品
消费信贷可以实现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可典当行在这方面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必须拿到客户可以用来抵押的票据或车辆才肯放贷。
银行无担保产品
消费信贷申请程序简单
消费信贷客户只要信用记录良好,就可在短时间内获得贷款,最快一笔只需半小时。银行无担保产品实际申请却要等待很长时间,办理手续复杂。
银行无担保产品有收入限制
银行无担保产品对客户身份的要求是每月税前收入3000元,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同时客户在央行信用记录良好,但贷款额度相对较大。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范围更广
消费金融公司所面对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而小额信贷公司的则将融资大门朝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敞开。
小额贷款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1000万。这些指标都低于消费金融公。
消费金融公司-破冰 2010年1月6日,中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
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其中,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
2010年1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介绍,作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在此次消费金融公司率先试点之后,下一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信贷转让市场、期货保税交割、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等金融创新项目都有望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
评论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说,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是国内推动金融创新的一大突破,有利于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消费、发挥金融对转变发展方式的支持作用。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教授认为,试点消费金融公司,反映了中国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探索;而这种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试点也将继续深化,体现了中国在初步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后,坚持在金融领域进一步改革创新的决心。中国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被外媒看作是中国力图进一步拉动民间消费的尝试,因此中国安排了实力雄厚的合作方,以确保顺利推行。《华尔街日报》7日以上海为例说,作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这次参与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5亿元。中国银行将持有51%的股权,百联集团和陆家嘴[24.56 0.45%]则分别持有30%和19%的股份。
欧美媒体评论说,消费金融公司的破冰反映出,中国正力图从“出口大国”转变为“消费大国”,这也被看作是中国经济成功升级的关键。“消费金融公司”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新名词,但在西方已经有400年历史。它一般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信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并被证明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环球时报》记者在欧洲了解到,个人客户可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基本上都不超过2万欧元,一般都是为了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或是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像是购置新的家电,用于房屋装修以及出国旅游等,一般申请在一周左右时间内就可获得批准。
消费金融公司-未来发展
竞争优势不明显
中国目前(截止2009年底)消费信贷市场80%以上是房贷和汽车贷款,留下的20%,如教育、旅游、婚庆等,一般的商业银行也提供相关服务,不少银行发放的信用卡都有分期付款功能。虽然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这个上限比一般的信用卡要高,也不见得有太大的竞争优势。
征信体系残缺下的囚徒困境
在指国征信体系残缺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要和消费者达成一定信任关系谈何容易?要么调查一个人的信用记录做不到快捷,要么你做到了快捷但可能面临客户的信用风险。这显然是一个囚徒困境,没有了快捷和无担保,等于没有了自己的独特竞争力。
资金来源之困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钱从哪里来?除了自己的资本金之外,《办法》规定可以通过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进行融资。尽管《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做股东必须总资产达到800亿元以上,但这依然无法消除消费金融公司自身风险大、融资难的困境。
捡银行鸡肋业务成败难料
但消费金融与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不同,并非一开闸即“盈利滚滚”。一个明显的悖论在于,未来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在于婚庆、旅游、教育等小额消费贷款领域,而这些业务实际上早已属于商业银行个贷部范畴,但并没有被个贷部充分重视,目前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承担的即是被摒弃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