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公安局长
基本解释
我爸是公安局长 -概述
2011年2月7日下午5时许,史剑酒后和其表弟胡照林、张浩到县化肥厂家属院找该女玩耍,期间两人言语不合,史剑对该女进行了殴打,史剑还叫嚣“我爸是伊川公安局副局长史站立”,告到哪里也没人管。2011年2月11日伊川县公安局分别给予参与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史剑拘留15日、罚款500元;胡照林拘留15日、罚款500元;张浩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对史剑再依据有关组织、纪律条令做进一步的处理。
网友投诉
2011年2月10日夜里11时13分,网友“文广新评”在大河论坛洛阳城事版块发帖称,伊川公安民警史剑叫嚣“我爸是公安局长史站立”,当街殴打和绑架少女。
帖子称2011年2月7日下午,在伊川某小区(伊滨小区)门口,笔者看到了惊人而残忍的一幕。伊川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史剑酒后带2名协警,将一少女从小区内追到大街上,当街、当众踢倒,史剑带人用脚猛跺少女头部和身上,少女满脸是血。后又将少女强拉至其驾驶的豫CDA058号越野车上。非法拘禁至晚上10点多放回,并胁迫其写了莫须有的“欠条”,当晚史剑又带4名光头黑社会成员到医院辱骂殴打受害人和其父亲,持“欠条”逼迫还款。
据知情人透露史剑为有妇之夫,仗着其警察身份2年多来长期骚扰受害人,稍有不从就上门打砸辱骂,一年多来数十次酒后到受害人家中闹事,上百次打电话辱骂、威胁受害人父母。
史剑还叫嚣“我爸是伊川公安局副局长史站立”,告到哪里也没人管。据网友称史剑为伊川公安交警大队正式民警,受害人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受害人现在住院治疗。
网友评论
1、网友称其性质比“我爸是李刚”更为恶劣。
2、帖子发出后,网友们纷纷出来指责其打人行为,并称其是“官二代”、“史衙内”。
3、帖子发出20多分钟后,网友“丽京上空的云”就跟帖称,其性质比“我爸是李刚”更为恶劣,这是公然挑衅国家法律,是十足的流氓土匪行为。
4、网友“hgg”留言称,让这种混进警察的队伍,真是我党的耻(辱),严惩。
5、网友“cctvzwtx”称,管管这个“史衙内”,还民公道,此案伊川公安局不宜管,建议市局受理。
6、还有网友人肉了史剑的“局长”父亲,称其父史站立并非是公安局长,而是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官方回应
2011年2月12日,网友“饮伊河水”以伊川县交警大队的名义跟帖回应,史剑是交警大队的工勤人员,并已停止其执行职务。回帖称感谢网友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史剑是交警大队的工勤人员,其父史站立没有担任过公安局副局长,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史剑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县局已成立专案组,正着力对反映的问题调查取证,一旦事实成立,我们绝不姑息,从严处理,欢迎网友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伊川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赵麦森表示,论坛上的跟帖就是交警队发的,史剑系交警队正式工勤人员,并没有执法权,其父史站立并没有任过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职务,曾任过治安中队中队长。
2011年2月11日下午伊川县交警队工作人员史剑打人事件,引起了洛阳市委政法委、公安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晚上19时,伊川县公安局给本网回复称,史剑和另外两名参与打人者均被治安拘留,家属愿承担全部医疗费。
伊川县公安局给本网回复称,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进行及时通报。
事件通报
1、通报称史剑和发生矛盾的少女,系朋友关系,2月7日下午5时许,史剑酒后和其表弟胡照林、张浩到县化肥厂家属院找该女玩耍,期间两人言语不合,史剑对该女进行了殴打。
2、根据调查情况,县公安局于2011年2月11日下午4时许,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参与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史剑拘留15日、罚款500元;胡照林拘留15日、罚款500元;张浩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对史剑再依据有关组织、纪律条令做进一步的处理。
3、针对网友反映史剑的父亲史站立系公安局副局长一事,通报称,史站立系伊川县公安局一名治安民警,曾任治安大队治安三组组长,从未担任过公安局副局长。
4、事件发生后,县局有关领导和史剑家属主动和受害人及家属联系并看望受害人,同时对事件调查情况向受害人通报。史剑家属当即表示愿承担受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