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尸女
基本解释
玩尸女是指重庆医科大一些手持人体骨骼在一间标本室内耍弄摆拍的女学生模样的人。2009年12月7日,网上盛传一篇热帖《重庆医科大惊现“玩尸女”》,帖子附带多张照片,照片中几个女孩子头戴骷髅、手拿尸骨,摆着各种造型拍照,笑得非常灿烂。这一帖子发布后即引起轰动:"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包括他的遗体";"如果连尸骨都不给予最起码的尊重,那么这些将来的医生还会尊重谁呢?" 我国《刑法》第302条明确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重庆医科大学的学生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详细解释
网帖
网贴:内有"玩尸女",慎入!
发帖者共上传了五张照片,其中四张涉嫌"玩尸"。照片显示,十几位男生、女生在一间办公室内嬉戏、拍照,"娱乐工具"正是人体不同部位的尸骨:一位女孩子头上戴着骷髅、右手拿着一根尸骨,满脸灿烂;三个女孩子抱在一起,腿上放着两根尸骨;另外三位女孩子站到一个存放尸体标本的柜子边,正在聊天打闹,其中一个女孩子做出要打人的姿势,打人的工具是一根尸骨……
据发帖网友介绍,照片是在一个网友的QQ空间内看到的,照片下还"配注了些侮辱性的语言"。帖子中,网友写了大量反问句来表达自己的疑问和愤怒:难道现在医学院的学生就是这么对待尸体标本的?难道医学院给学生上课的时候没有教学生尊重生命?试问一个连尸体都不尊重的医务工作者,又怎能把病人当作自己的亲人治疗?玩弄遗体是为了显摆自己有尸体可以玩?或是显示自己的强悍?还是要给大家看看自己是多么玩世不恭?
"医学遗体是让你们学习知识的,为了活着的病人解除病痛,如果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们以后根本就不配当一名医务工作者!""请记住,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包括他的遗体。"
网友
可消除对人体骨骼的恐惧
“敢和骷髅头这么亲近的人,今后才不会嫌弃病友,比对这些骷髅头敬而远之的学生们好多了。”也有网友辩解认为不必大惊小怪,当一具尸体进入解剖室,医生、医学院学生如果还当之为人,未免有些恐怖,学习将无法进行下去,每一具尸体在解剖室里仅仅是被看做一个工具,学生拿着骨骼玩耍,只能说该学生学习态度不好。对尸骨的敬意和练习怎样不恐惧的方式,这两个不能混在一起思考,否则学习和工作就很难开展了。
回应
发帖人:希望医学院学生引以为戒
2009年12月7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发帖人“麦迪文”,他自称姓吕,系广东惠州某医院的院长,照片是从该院护理科护士好友的QQ空间里取得的,疑为重庆医科大学在校学生,把弄的的确是人体骨骼。而在以前绝大部分老医务工作者都是很善待生命的,老师在给学生上尸体解剖课的时候都会教育学生要尊重生命,尊重遗体。
吕先生同时感慨,不知道“90后”医学院学生是怎么了,这样做太不成体统,不过,他考虑到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比如学生今后读书、就业等都有不良影响,所以也不愿透露该QQ空间的更多信息,并称发到网上只是提醒现在的医学院学生要懂得尊重。
当事学校:不知情校办电话无人接听
2009年12月7日下午,记者试图通过学校了解相关情况,重庆医科大学教务科一工作人员称不知情,让找校长办公室,而校长办公室的两部电话整个下午一直无人接听。
医务工作者:医学院学生进标本室是有流程的
“这都是有流程的,玩弄骨骼肯定是不应该的!”12月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山东济南某医院的徐医生,他表示进医学院标本室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如必须穿白大褂、戴手套,操作这些真实的骨骼时都需要先对尸骸静默,表达尊重,拿着骨骼恶搞是明显对死者的侮辱和亵渎,因为这些骨骼基本上全是真实的。
热点评论
难道现在的医学院的学生就是这么对待人体尸体标本的?请问如果躺在那的尸体是你,或者他们手上拿着把玩的骨头是你的骨头,再配注些侮辱的语言,你会有何感想?难道现在的医学院给学生上课的时候第一节课没有教授学生尊敬生命?试问一个连尸体都不尊重的医务工作者,又怎能把病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医疗,那岂不是把病人的医治当作办家家酒?以前的绝大部分老医务工作者总是把病人当作亲人来对待.连老师给学生上尸体解剖课的时候都会教育学生要尊重生命,尊重遗体.现在完全变了样,居然把骨头当作把玩的器械放在身上摆造型,以显示自己是医学院的学生?我不知道,玩弄遗体是为了显摆自己有尸体可以玩?或者是看加勒比海盗看多了显示自己的强悍?还是要给大家看看自己就是玩世不恭的人,自己就要当医务工作者,你们就会来看病?
如果这样的学生毕业之后,从事医务工作,你愿意让他为你医治身体的疾病吗?如果是一群的学生毕业之后,那你愿意让他们给你的亲人医治身体的疾病吗?假如每一个医学院的学生都是这样,全社会还有多少人敢去医院呢?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哪怕是个死刑犯,他被处决后,他的遗体也应该有尊严。如过一个连别人遗体都不给予最起码的尊重,那么这样的人又会给什么人尊重呢?
每一个人都会很自恋,那是因为爱自己,但如果你把别人的遗体或遗骨当做你娱乐的工具,我想你错了,就算你不相信抬头三尺有神明,你也应该尊重人的尊严。更应该尊重一位死去了的人的尊严。难倒你死后就容许别人玩弄你的尸体,难道你埋葬之后你也容许别人把你的骨头挖出来玩弄。
别人的医学遗体是让你们学习知识的,好让你们为了活在世上的人病人解除他们身上的病痛,如果你们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们以后根本就不配当一名医务工作者!
请所有人记住,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遗体都是有尊严的,无论你的身份的贵贱,无论你成功与否!
法律界提示
2009年12月7日,网上盛传一篇热帖《重庆医科大惊现“玩尸女”》,帖子附带多张照片,一些男女学生模样的人,手持人体骨骼在一间标本室内耍弄摆拍,这种恶搞引起不少网友质疑,认为这是在亵渎死者,看得令人心惊胆战,直冒鸡皮疙瘩!
死者的医学遗体是让学生学习知识的,好让你们为了活在世上的人病人解除他们身上的病痛,并不是给这些学生恶搞的,更不是给他们亵渎的,如果连这些基本常识都不明白,那么这些学生日后根本就不配当一名医务工作者!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国《刑法》第302条明确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重庆医科大学的学生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