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继婚
基本解释
收继婚是中国旧时婚俗的一种,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
中国旧时婚俗的一种。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前者源于古代群婚时期兄弟共妻的现像。进入父系社会以后,父妾作为继承遗产的一部分,往往为嫡子所娶。
春秋时期,天子诸侯乱伦之事,每见于史记载。民间,兄收弟妻、弟继兄妻相习成风,直至近代。在盛行买卖婚姻的社会中,贫者无力娶妻,故有鳏寡两相将就之事。明、清法律禁止收继兄弟之妻,但民间实际上并不遵行。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如匈奴等,亦多收继婚现象。《史记.匈奴列传》:“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明律集解.附例.户婚》:“兄亡收嫂,弟亡收妇者,各绞。”
多数社会都存在有收继婚的实际行为。但社会对此类婚姻的态度可分为反对、中立、支持鼓励、甚至被认为是义务。其实是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度。(在江苏省与河南汉族也有,有人说是开封犹太人风俗) 由于这样的男女双方本来就认识甚至熟悉,其结婚可能是个人选择。有的是出于经济考虑。贫困人家娶寡嫂、弟媳等,解决了赡养她们的问题,也省了聘礼。如果寡妇继承了财产,这样的婚姻可以防止家庭财富外流。社会视女性为夫家财产的时候,夫兄弟婚也可被理解为一种继承。另外政治也可成为夫兄弟婚的动机。例如英国的亨利八世娶其寡嫂凯瑟琳,目的是加强英国和西班牙王室的联盟。 有时候,也指女子同时以两个或多个兄弟为丈夫的情况。印度传说《摩诃婆罗多》中,黑公主同时嫁给了般度族的五兄弟。喜马拉雅山脉地区的藏族等有时会有这样的婚姻。但总的来说,一妻多夫制远不如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常见。
详细解释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