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五中全会
基本解释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并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会作出了关于为刘少奇平反的决定。全会建议取消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会议通过的文件和采取的组织措施,有力地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提高了党的战斗力。
详细解释
1、会议简介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1]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1人,候补中央委员118人。
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主题是: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
2、会议决定
七项决定
全会经充分讨论,作出下列七项决定:
一、决定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党的十一大未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予以完善解决;全国人民向四化进军的实践中,急需解决一些重大问题。为此,全会决定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二、增选中央政治局常委、重设中央书记处。
全会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恢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并且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选举(按姓氏笔画排名)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为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小平、叶剑英、陈云、李先念就恢复中央书记处讲了话。叶剑英说,培养和造就接班人,尤其是中央的接班人,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战斗任务。书记处就是准备接中央班的,是接集体的班,而不是哪个人的班。书记处是在中央政治局和常委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他对书记处的同志提出了三点希望:(1)要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2)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3)必须善于学习,勤奋学习。[2]陈云说,书记处应该采取办公会议的方式。
29日,邓小平在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题为《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的报告。他指出:三中全会确立了或者说重申了党的思想路线。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考虑,不进一步解决党的组织路线问题,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就得不到可靠的保证。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这件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要受干扰,必须坚定不移地、一心一意地干下去。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必须一必一意地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是始终是罢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的思想路线。我们贯彻这条思想路线,就是反教条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离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根,没有方向,也就谈不上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现在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这个讨论是针对“两个凡是”的,意思是不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当作教条。我们搞四个现代化,不开动脑筋,不解放思想不行。什么叫解放思想?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决不能够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不能损害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全党对这个问题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如“西单墙”的一些人那样,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去“解放思想”,实际上是把自己放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上去了。这次全会在组织路线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决策。但是,就全党来说,没有解决的重要问题还不少,我们要有清醒的估计。例如,我们现在的体制就很不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不过当前最重要的还是选好接班人。我们党现在确实存在一个整顿的问题。关于注意工作方法,克服官僚主义,他指出: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克服官僚主义,首先还是要着重研究体制的改革,但工作方法不改也不行,更不能因为等体制改革无所作为。工作方法总要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改得好一点,快一点。我们要发扬民主,同时需要集中。也许现在和以后一个相当时候,更要着重强调集中的必须认真集中,以便把效率提高一些。
会议成果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准备将这个党章草案提交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它对党员条件规定了严格的要求,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完善的规定,对干部制度有废止干部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等新规定。
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共12条,总结了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教训,对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拨乱反正
于1980年5月8日,决定彻底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全会决定撤销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他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
退职人士
全会批准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4同志的辞职请求。免去或提请免去他们所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
取消“四大”
决定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时取消“四大”的规定。全会认为,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没有起过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积极作用,却妨碍了人民正常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因此,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中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予以取消。
历史意义
这次全会为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准备,《准则》的通过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