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
基本解释
(1).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周 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一说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序》。
(2).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西汉 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 东汉 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见《通典·职官一》。
(3).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唐 宋 沿 东汉 之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已非实职。
(4).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 明 清 沿 周 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惟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见《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5).星名。《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 张守节 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晋书·天文志上》:“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