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郡
基本解释
秦始皇 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 裴駰 集解:“三十六郡者, 三川 、 河东 、 南阳 、 南郡 、 九江 、 鄣郡 、 会稽 、 潁川 、 碭郡 、 泗水 、 薛郡 、 东郡 、 琅邪 、 齐郡 、 上谷 、 渔阳 、 右北平 、 辽西 、 辽东 、 代郡 、 鉅鹿 、 邯郸 、 上党 、 太原 、 云中 、 九原 、 雁门 、 上郡 、 陇西 、 北地 、 汉中 、 巴郡 、 蜀郡 、 黔中 、 长沙 凡三十五,与 内史 为三十六郡。” 清 姚鼐 《复谈孝廉书》:“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 陆梁 地为 桂林 、 象郡 、 南海 ,是已为三十九郡。至 秦 亡时,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