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携子裸聊
基本解释
曾经引发网友关注的“母亲携子裸聊丈夫怒而上诉”的消息,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是携子裸聊的母亲被判赔儿子一万元精神损失。母亲携子裸聊不少网友表示太骇人听闻。给儿子的成长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携子裸聊的女子,其丈夫发现后,怒而将女子告上法庭,但是法院判决后,携子裸聊的母亲尚未拿出赔偿金。
丈夫常年上夜班后,女子小丽(化名)迷上了网上“裸聊”。这期间,还多次让7岁的儿子参与自己和情人的裸聊游戏。丈夫高先生得知此事后,将小丽及其情人小伟告上法院,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小丽此举严重损害丈夫人格尊严权,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小丽及其情人一同赔偿高先生和儿子精神损失费各1万元。
2002年,经人介绍,25岁的高先生认识了比自己小8岁的小丽。半年后,两人举办了结婚仪式。2004年,小丽生了一个儿子。2008年1月,小丽达到婚龄后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高先生继续开大货车,经常跑长途。怕妻子一人在家寂寞,他给妻子买了一台电脑。刚开始时,小丽只是偶尔上网。去年年初,高先生发现有些不对劲——晚上他一觉睡醒后,经常发现小丽坐在电脑前与网友聊得非常热乎。
2010年夏季的一天,高先生提前下班回家后,发现妻子一丝不挂地坐在椅子上,电脑里的一名陌生男人同样赤裸身体,耳机中还传来对方下流的挑逗声。见丈夫回家,小丽急忙关闭视频、穿上衣服,没做任何解释后出门一夜未归。此后,小丽经常离家出走并提出离婚。多次挽留无效后,高先生和小丽于今年1月离婚。
妻子走后,高先生发现自家的电脑中存着三四百张裸照,都是妻子和情人裸聊时的场景;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发现小丽裸聊时还故意让儿子在场,并让年幼的儿子也脱光衣服,任视频中的情人挑逗。高先生非常气愤,带着儿子去找前妻理论,却被小伟拿刀砍伤。
今年3月2日,高先生将小丽和小伟告上法院,要求二人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万元,同时,作为儿子的监护人,他替儿子起诉二人,索赔金额也是5万元。
开庭时,小丽和情人小伟都未出庭,并始终拒绝与前夫和儿子联系。
近日,房山法院一审认定,小丽和小伟的裸聊行为对高先生的人格尊严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法院支持高先生的诉求,但同时认为他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偏高。最终,该院判决小丽和情人小伟一起赔偿高先生和儿子各1万元精神损失费。
截至发稿时,小丽和小伟还没有提起上诉。
■回访
7岁儿子行为异常
“她这不是在毁孩子吗,真是不配做母亲。”时至今日,高先生仍然对前妻很怨恨。
高先生说,他最担心的是7岁的儿子。因为闹离婚,村里很多人都知道此事,见到他们,常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儿子也出现了异常举动,经常出现在幼儿园小朋友面前脱裤子等异常行为。高先生称,他准备带儿子去看看心理医生。
母亲迷上裸聊,还故意让七岁的儿子在场并参与。房山法院判决这个荒唐的裸聊母亲赔偿儿子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
小梅是北京市房山区人,上学时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初中毕业后不久,年仅16岁的小梅就开始和一名大自己9岁的男子谈起了恋爱。相处两年后,二人还未婚生育了一个儿子,取名叫小方。小方的到来给小梅二人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虽然经济上不是非常富裕,但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其乐融融。在儿子小方四岁时,同居了六年的二人领取了结婚证。
然而,婚后生活并没能永久地延续两人的激情,日子很快归于平淡。年龄尚小的小梅渐渐不满足于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总想寻找新的刺激。2010年,小梅迷上了网络聊天,从网上认识了新朋友的同时,享受着新朋友带来的各种刺激,其中一名叫做小刘的男网友,比小梅大两岁,俩人在网络上聊得十分投机,甚至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渐渐地,小梅和小刘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网聊,而是改成更为大胆刺激的裸聊,甚至还从网络发展到现实生活中的接触。
2010年的一天,小梅又一次在网上与小刘视频裸聊。当时小梅七岁的儿子正在家写作业,身为母亲的小梅不但不避讳,还故意让儿子来到裸聊房间参与这场激情裸聊。
小梅的丈夫一次无意中得知了小梅的行为,对此感到十分的羞耻和愤怒。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他代替孩子一纸诉状将小梅和小刘告上了房山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的裸聊行为对小方的人格尊严权构成了严重损害,判决二人给付小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判决生效后,小梅和小刘一直没有支付赔偿金,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