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都
基本解释
◎ 留都 liúdū
[old capital,after new one has been established] 古代王朝迁都以后,旧都仍置官留守,故称留都
金陵为 明之留都。—— 清· 侯方域《壮悔堂文集》
留都论诗。——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
详细解释
古代帝都新迁后,于旧都常设官留守,行其政事,称留都。 明太祖 建都 南京 , 成祖 迁都 北京 ,以 南京 为“留都”。 明 张居正 《答应天抚院》:“府官始则措置乖方,致人怨忿,终则擅离职守,逃往留都。” 清 侯方域 《马伶传》:“ 金陵 为 明 之留都,社稷百官皆在。” 林纾 《程太宜人六十寿言》:“ 黄太冲 先生构祸於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