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历
基本解释
见“ 六历 ”。
亦作“ 六歷 ”。1.上古时的六种历法。《汉书·律历志上》:“ 三代 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顓頊》、《夏》、《殷》、《周》及《鲁历》……﹝ 汉 兴﹞以 北平侯 张苍 言,用《顓頊历》,比於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 南朝 梁 陆倕 《新漏刻铭》:“察四气之盈虚,课六歷之疏密。”
(2).谓《大衍历》、《宣明历》、《纪元历》、《统天历》、《大明历》、《授时历》。《元史·历志一》:“自 春秋 献公 以来,凡二千一百六十餘年,用《大衍》、《宣明》、《纪元》、《统天》、《大明》、《授时》六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