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约
基本解释
廉洁俭约。《后汉书·祭遵传》:“ 遵 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赏赐輒尽与士卒。”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德行》:“ 宣 洁行廉约, 韩豫章 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復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北史·裴仁基传》:“ 嵩和 廉约居身,忠勤奉上,人怀其惠,吏畏其威。”《新唐书·权万纪传》:“ 万纪 悻直廉约,自 潮州 刺史,擢治书侍御史。”
廉洁俭约。《后汉书·祭遵传》:“ 遵 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赏赐輒尽与士卒。”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德行》:“ 宣 洁行廉约, 韩豫章 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復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北史·裴仁基传》:“ 嵩和 廉约居身,忠勤奉上,人怀其惠,吏畏其威。”《新唐书·权万纪传》:“ 万纪 悻直廉约,自 潮州 刺史,擢治书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