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
基本解释
利息税 - 概述
利息税全称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新中国成立以来,利息税曾两度被免征,而每一次的变革都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从宏观层面看,取消利息税将极大地缓解国内较为严重的通胀压力,并顺应全球各主要央行降息的国际趋势。此举并不会给中国财政带来过大压力。在利息税为20%时,国内一年利息税收入在400亿元左右;降为5%时,一年收入应当为100多亿元。以目前中国单月财政收入就超过3000亿元的规模看,取消利息税对于国家影响较为有限。
取消利息税可冲抵降息导致储户的损失。取消利息税的声音已经成为一种强势舆论。不过,在这一强势舆论的背后,认为不可能取消利息税、利息税需要调整的声音也从未间断。利息税短期内不可能取消,原因是取消利息税需要经过人大立法程序。
征利息税是1999年8月经中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决定的,因此,取消利息税也要经过中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个人所得税的立法级别最高,利息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一项,其任何重大调整都要经过人大立法程序。
财政部财科所有关税制专家也分析指出,对于利息税而言,“取消”就等同于“废除”,相当于是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这是要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决定的。这位税制专家同时指出,当初国务院仅被授权“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并没有授权“何时停征”,因此,对于“停征”(暂时不征)利息税,国务院不能越权,同样需要经过人大立法程序。
即使决策层有意取消利息税,按照规定的立法程序,也还需要一段时间,也就是说,短期内不可能取消利息税。至于最终利息税的去留,当然还是取决于决策层的通盘考虑。
降息政策
中国央行也加入到全球央行联合减息救市的行动中,中国的动作比市场预测的还要快还要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包括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作了相应调整;中国并同时决定自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徵收个人所得税,目前该税率为5%。
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美联储,FED)周三联合全球其他央行调降指标利率,将美国指标联邦基金利率降低0.5个百分点.同时降息的还有欧洲央行、英国央行、瑞士央行、加拿大央行与瑞典央行。
这是央行近9年来首次下调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基准利率双双下调的举措也为近年来罕见。
“存款准备金率”和“银行利率”均为中央银行最具影响力的货币政策工具,能直接调控货币供给。
由于取消利息税可以提高居民储蓄收益,同时又避免了资金成本提高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因此这一手段很有可能成为政府目前调控的备选方案。按照目前的通胀水平计算,取消利息税不会改变实际利率为负值的情况,但可以明显改善存款利率偏低的情况,一次取消征收相当于存款利率提高将近60个基点,不但调整幅度可观,而且可以摆脱汇率政策的限制。
历史发展
1950年,中国颁布了《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所得税。但当时国家实施低工资制度,人们的收入差距也很小,征收利息税没有实质意义,因而在1959年停征了存款利息所得税。
1959年,停征存款利息所得税。
1993年,又把利息所得列为征税项目。
1999年11月1日,中国统一征收20%利息税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随后,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和1993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再次把利息所得列为征税项目。但是,针对当时个人储蓄存款数额较小、物资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随后对储蓄利息所得又作出免税规定。
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紧缩成为经济的主要特征。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从1996年5月1日起连续7次降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但仍难以扭转储蓄存款余额增长的势头。为了调控经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自1999年11月1日施行,税率为20%。
起征7年之后的2006年,中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共入库37636亿元,利息税459亿元,占比不到1.2%。
2007年6月29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授权国务院可停减征利息税。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决定自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税收意义
根据1999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中国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截止2007年,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7年,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的上涨,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相对减少,减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取消利息税对现在股市的存量资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不够成为股市资金回归银行的直接动力,20%的利息税看似很高,但折合成年收益率不过0.6%(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利息税率20%)左右,对于现在股市的存量资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取消利息税的传闻由来已久,市场已经基本消化了这一利空的能量。因此,即使有一天政府真正取消利息税,估计股市的震动不会超过10分钟,在公布消息后,沪深股市在急跌10分钟后,即迅速止跌回升,与此前半夜公布上调印花税,市场出现暴跌形成了鲜明对比。
总之,利息税的取消或调整对股市整体而言不会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对市场总体影响取决于市场的心理因素,股民没有必要将取消利息税当成“重大利空”。相反,取消利息税对银行类上市公司还是一个相当大的利好,因为它对银行的影响是相当直接的,它有利于银行加大利率变动空间,增强竞争能力,吸纳更多的存款,或许还能够改善银行的业绩,近期银行股显著走强似乎也在印证这一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