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语
基本解释
(1).谓乐歌的理论。《周礼·春官·大司乐》:“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郑玄 注:“兴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剴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章炳麟 《辨诗》:“古者,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盖有韵之文多矣。”
(2).文体名。 宋 宫廷演剧,命词臣作乐语,使伶人歌唱。先为对偶韵文,后附以诗,也有不附诗的。后遂成为文体,各作家常有所作。 宋 张邦基 《墨庄漫录》卷七:“优词乐语,前辈以为文章餘事,然鲜能得体。” 明 陈继儒 《读书镜》卷一:“ 纯仁 属撰乐语, 浩 辞。 纯仁 曰:‘翰林学士亦为之。’ 浩 曰:‘翰林学士则可,祭酒司业则不可。’” 清 王夫之 《张子正蒙注·乐器》:“五言乐语,歌咏五德之言也。乐语,所歌之文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