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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头门

磕头门

拼音:kē tóu mén

基本解释


磕头门 -简介

磕头门,也被称为下跪门。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之子王某,在该县一家游泳馆与3名大学生、4名社会青年发生争执,双方出现了推拉撕扯现象,后经法医鉴定王某为轻微伤。由于当事者王某特殊的家庭背景,使事件不断升温,最终竟上演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2009年8月5日下午4时,副局长王建生当众逼迫参与打架的7人向其子下跪求饶,在公安局院内发生了一起“磕头门”事件。2009年8月13日,山西省临猗县委对王建生作出了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的处分。

事件起因

2009年7月26日,3名暑假返乡大学生相约4名社会青年到临猗县某游泳馆游泳。期间,一名学生在潜水时不小心碰撞了一陌生男子的嘴部,经道歉,得到了对方的原谅。但出人意料的是,陌生男子的另一青年同伴(王副局长之子王某)却出言不逊,大肆责骂,遂即双方发生争执,撕扯扭打在一起。后经游泳馆工作人员劝解,双方才肯罢休。

警方传唤

当天晚上,临猗县警方便开始依次传唤参与打架的3名学生和4名社会青年。此时,已知王某系公安局副局长之子的3学生和4青年倍感恐惧,并纷纷躲藏于外。次日,在家长们的劝说下,他们相继到公安局“自首”。此案发生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到公安干警的子弟,有一定的特殊性,局班子成员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并告诫办案人员:务必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此案,务必要依法办事、不偏不向,要办成铁案,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副局长报复

就在公安局做出这一决定后不久,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因儿子被打而怒气难消的副局长王建生,托人转告3学生和4青年的家长,让他们与其子王某进行公开比武,谁赢了其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否则他有办法将学生们送进监狱。他还声称,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接到公安局副局长口头发出的“挑战书”,无可奈何的家长们被迫同意了对方的要求。8月5日下午,副局长王建生吩咐手下在局班子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安局六楼会议室腾出作为比赛场地,还叫来一名熟悉散打的民警出面担任裁判,准备让曾参加过散打专业训练的儿子在3名大学生和4名社会青年的身上大显身手。

当日下午4时左右,7名大学生、社会青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面对气势汹汹的王副局长和他的儿子,根本无人敢与之出手对打。在场的家长们只得强忍着委屈,流着眼泪让孩子们依次跪在副局长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头求饶。面对当着家长的面跪在儿子脚下的孩子们,王建生趾高气扬的说:你们不敢打,还算你们有脑子,否则非打死你们不可!

县政府处理

2009年8月13日晚8时,临猗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县纪委对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认为王建生“采取与其身份不相称的比武下跪办法解决”,违背了党的宗旨,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决定表示,县委常委会批准了县纪委常委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给予王建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批准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给予王建生撤销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处分。

评论

公安局副局长逼迫7名大学生、社会青年向其子磕头认“罪”这一恶劣事件发生后,当地百姓无不感到震惊和愤怒。有不少人气愤地说:王建生到底是流氓、阿飞,还是公安局副局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