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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二条

京十二条

拼音:jīng shí èr tiáo

基本解释


即《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内遏制炒房的十二项具体措施。

京十二条-《通知》原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2010年4月30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文件精神上来,从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是严格执行国发 [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提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二是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三是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四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个人售房的征税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首次明确提出,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一是今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规定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政策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二是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三是加强对住宅项目的协调服务,加快审批速度,促进住宅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和销售,增加有效供应。对加快建设销售和销售、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地。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确保完成2010年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13.6万套,占全市住宅新开工套数50%以上,竣工政策性住房4.6万套的工作任务。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快落实建设计划,力争今年二季度实现供地,三季度全面开工。二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向租售并举转变。创新方式,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购规模。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和社会单位利用闲置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各环节监督管理,实行政策制定公开、建设计划公开、土地供应公开、建设过程公开、资格审核公开、房源分配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后期管理公开、违规查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房屋租赁管理政策,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搭建房屋租赁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是2010年5月底前,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联合专项检查。五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调控政策,全力推进政策性住房建设,切实担负起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市监察部门要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落实本通知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稳定房价、推进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京十二条-出台背后

13 个委办局共商

“京12条”成为最早出台地方细则 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工作,13个委办局共同参与了北京细则的制定。 “北京版‘国十条’细则几十次易稿,反复推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王荣武说,这么多委办局联合制定一个文件,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为的就是让北京的细则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在历经了13天、数十次的修改后,“京12条”以坚定的姿态亮相。在“国十条”为地方政府留下的操作空间里,“京12条”全部以最严格的操作上限作为实施要求。同时,这13天紧锣密鼓的恶仗,也使得“京12条”成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内首个出台的地方政府落实“国十条”细则。

专家解读

即日起,每个家庭只能再购买一套商品房,三套房和不合规的外地人购房贷款被叫停。比“国十条”更加严格的北京十二条政策(以下简称 “京十二条”)昨天发布并开始施行,“不让炒房”成为此项政策的根本意图。昨天,北京市政府制定并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此次公布的“京十二条”,把“国十条”中的选择性政策全部从严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购房家庭”以及对二、三套房的认定等问题,成为业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五一”之后,本市相关管理部门将就“京十二条”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说明。

关键词:抑制需求

强制规定不准多买房

作为临时性的措施,“京十二条”规定,从即日起,一个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房。也就是说,不管这个家庭以前有多少套房,今后一段时期内,想再买房就只能买一套,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这个"家庭"是指一对夫妻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对政策的理解。他认为,家庭中有成年孩子的,孩子可以分户出去,成为两个“家庭”,都可以按照“京十二条”的政策再购买一套商品房。

关键词:贷款从严

非京籍贷款持纳税证明

如果在北京没有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就不能获得购房的商业贷款。此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也被叫停了。实际上,这些规定并非本市所创,而是按照“国十条”规定的政策,以最严厉的方式执行。

“不在北京工作,就不能在这儿贷款买房,实际上是打击那些外地的炒房者。”陈志表示,“京十二条”的意图就是把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剔出市场,抑制投机性购房。

关键词:套数认定

多家联网共查房产状况

二套房的认定确实很难,现在银行普遍的做法是“认贷不认房”,就是有了房贷记录就认定有了一套房,再贷就算二套房。要想以实际拥有房产为界定标准,即“认房不认贷”,最紧要的就是解决银行不掌握购房者实际拥有房产状况的现状。

“京十二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陈志介绍,市住建委正在进行相关工作与银行系统对接,向其提供房屋权属信息。此外,关于税务(外地人购房贷款)、民政(家庭认定)等各个方面的信息系统也将联网共查。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早在2004年就已组建,经过这么多年不断完善与补充,这一系统一旦和银行联网后,将会形成一个便于查询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网络,对于实现“以房产套数为标准,以家庭为认定单位”审核购房人买房、贷款情况将会更有帮助。

关键词:打击避税

从严征税防“阴阳合同”

针对市场上时常出现的“阴阳合同”,即篡改购房价格以避税的行为,“京十二条”也规定,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个人售房的征税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首次明确提出,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

关键词:安居工程

新建收购政策房13.6万套

“京十二条”还特别强调了今年将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规定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政策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确保完成2010年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13.6万套、占全市住宅新开工套数50%以上、竣工政策性住房4.6万套的工作任务。

关键词:市场监管

房企股东不得违规融资

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商品房预售时,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专家解读

“京十二条”将长期执行

不能坚持,势必反弹。”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表示,“京十二条”将会被执行相当长一段时间,而且下半年很可能还会有新的政策出台,甚至不排除推出备受关注的“特别房产税”等的可能。

由于房地产市场屡出新政,搞得普通购房者颇有点无所适从。昨天,陈志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非常肯定地表示,“京十二条”将会长期执行,因此他也向记者建议,一定要在报纸上提醒市民,清醒地认识到新政策的严厉,要视自己住房的实际情况弄清购房的各种风险,“弄清楚是不是二套房、三套房,一旦签了合同,不仅是贷款的问题,开发商还可能不会卖给你,这个风险是要自己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