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奏院
基本解释
唐 宋 时官署名。 唐 代藩镇在京置邸,称上都留后院。 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 宋 初沿 唐 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后改由朝官监领。 南宋 时隶属门下省,以给事中主管,掌承转诏旨和政府各部门命令、文件,摘录章奏事由,投递各项文书。 元 代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大驾初驻蹕 临安 ,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贾辐輳,又剏立官府,扁牓一新。好事者取以为对曰:‘鈐辖诸道进奏院,详定一司勑令所。’”《文献通考·职官十四》:“ 唐 藩镇皆置邸京师,以大将主之,谓之上都留后。 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知进奏院官。 五代 以来,支郡不隶藩镇,补人为者,听其置邸隶藩镇者兼掌焉。 宋 缘旧制,皆本州镇补人为进奏官,其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则副知掌之。逐州就京师,各置进奏院。 太平兴国 六年,诸州罢知后之名,简知后官,得 李楚 等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命供奉官 张文璨 提辖诸道进奏院,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詔敕及诸司符牒,辨其州府军监,以颁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牘状牒以奏御及分授诸司。中兴以来,隶门下后省给事中点校,讫 乾道 九年,依旧隶后省,合传报事,令后省録以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