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禁狗令
基本解释
江门禁狗令 -简介
江门市公安局、农业局、城管局、工商局、卫生局于2011年7月28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规定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均为犬类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不得饲养各类犬只(包括宠物犬)。
《通告》要求,市区所有公共场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类进入。凡未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须在8月10日前由市民自行处理,或送交指定的农牧部门处理。而在8月26日开始,犬类管理联合执法人员将对在禁养区内的公共场所违规饲养的犬只予以统一收缴、捕杀。
市民反应
在江门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当中只有少数人持赞成态度,绝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反对,甚至强烈质疑有关部门出台该行为是否搞一刀切。
更多市民对政府这“一刀切”的做法表示反对。“现在《通告》下来,等于将犬只全部清除,难听一点就是把他们都处死,对于养狗的市民,连养狗证都不给办理,这样做很不公平,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也有少数人很赞成政府禁止养狗的决定,他告诉记者,“养狗极不卫生,容易引发狂犬病等传染疾病,而且容易妨碍和惊吓到他人,甚至有些主人不负责任,想养就养,想不养就弃,结果搞到街上的流浪犬日益增多,不时发生伤人事件。”
政府回应
江门市联合作出相关规定的5个部门的人员开会进行讨论,正式作出并公布了“接纳民意改进城市犬类管理办法”的决定。江门市政府新闻办表示,江门市有关部门将制订有关养犬的实施细则,以明确养犬人不可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并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和谐的安居环境。
出台政令应广泛征求民意
“禁犬令”虽然得到了修正,但事件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思考。
一个题为“江门禁狗令,请各位有人性的你们表态!”的微博调查显示,在投票参与的550人中,有477人坚决反对“禁犬令”,占87%;只有13人表示赞同,占2%,其他人表示中立。多数人都希望政府出台更人性化、更具操作性的养狗管理规定。
有人认为,当今社会利益多元,相应的社会管理也趋于复杂。即使政府要出台“禁犬令”,也应该广泛征求民意。
广东省易春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旭阳说,城市养狗问题不仅仅在江门,在全国各地都广泛存在。但这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而不是狗的问题,政府应该对养狗的人严格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而不是对狗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