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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

拼音:jiā diàn xià xiāng

基本解释


家电下乡是2007年起,中国推出的一项扩大内需的举措。主要内容是引导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产品,并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2011年11月30日,试点实行家电下乡的三省一市政策如期结束。

详细解释




家电下乡 - 政策特点家电下乡政策与中国其他对农民补贴政策的不同之处:

1、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

2、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目标是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家电下乡 - 实施进程

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试点的三省一市计划执行到2011年11月底。

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家电下乡政策拟执行到 2012年11月底。

2009年2月,家电下乡政策面向全国展开。

2011年11月30日,中国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下发通知:山东、四川、河南、青岛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将如期结束,另外14个省市区的家电下乡将于2012年11月底到期,其他地区于2013年1月底到期完成。

家电下乡 - 主要措施

限购数量

每户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补贴标准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销售限价

家电下乡产品实行最高销售限价,其中: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1]

家电下乡 - 产品情况

确定标准

家电下乡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1、大部分中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2、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3、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4、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5、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对出口依存度高,外贸摩擦较多。

产品种类

前家电下乡的品种2007年12月规定为四类,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

2009年2月又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四类,家电下乡产品总共为八类。

2009年4月,包括家电下乡产品调整为九类,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摩托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3]

2010年3月,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972号),允许各省(区、市)在规定的九类补贴产品之外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新增品种包括抽油烟机、电动自行车、DVD影碟机、电饭煲、燃气灶、电压力锅。[4][5]

具体型号

家电下乡产品的具体型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由各省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6]

家电下乡 - 补贴流程

定点购买

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按照规定,这些销售网点悬挂有商务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标识,并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

申请补贴

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补贴发放

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家电下乡 - 销售数据

据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10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共销售1044万台,同比、环比分别增长54%和15%;实现销售额276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增长71%、14%。今年1-10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8520万台,实现销售额21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和63%。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2亿台,实现销售额4576亿元,累计发放补贴518亿元。

从销售地区看,山东、河南、四川等7省销售额超过10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销售总额的七成。

从产品品类看,彩电、冰箱、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销售额超过30亿,合计占家电下乡销售总额的82%;受季节影响,热水器、空调销售大幅增长150%和120%。从企业看,海尔集团、海信集团、美的集团继续位列销售额前三,合计占家电下乡销售总额的30%;四川长虹、格力电器、桑乐太阳能、力诺瑞特新能源等公司销售额同比均增长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