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签戏法
基本解释
价签戏法- 简介
价签戏法是指一种“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等多种价格欺诈的行为。2011年春节期间,不少人开始准备年货,为了吸引顾客,不少商家还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优惠促销措施。但是,有的商家名义上优惠促销,实际上却在价格上耍花招。价签上标低价,结账时却收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据悉,家乐福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涉嫌价格欺诈,家乐福等超市的“价签戏法”将遭处罚。除家乐福之外,沃尔玛也卷入此事。
价签戏法- 现象
家乐福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涉嫌价格欺诈,发改委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除家乐福之外,沃尔玛也卷入此事。专家表示,比起经济处罚,这两大国际零售巨头面对的更重要问题是如何挽回中国消费者的信任。
2011年1月26日,中国发改委公布,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在一些中国内地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据发改委披露,家乐福在长春、上海、哈尔滨、昆明、重庆、长沙等6个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此外,沃尔玛在沈阳、南宁和重庆等3个城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价签戏法- 罚款
中国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价签戏法- 典型案例
虚构原价
家乐福等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正陷入一场信任危机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
上海市家乐福联洋店销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80元、现价每袋6.90元,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40元。
哈尔滨市家乐福大直街店销售“心相印熏衣草三层加厚手帕纸”,价签标示原价每包5.9元、现价每包3.4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包3.8元。
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销售5公斤装的“香雪高级饺子粉”,价签标示原价每袋30.9元、现价每袋21.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袋23.9元。
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
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00元;
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梗冠绿色盘锦大米,标价为每袋64.6元,实际结算价为每袋69.7元。
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销售良平铁观音,价签标示零售价每袋29元,实际结算价为每袋39.8元。
不履行价格承诺
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上海市家乐福张江店销售开心果,广告宣传每斤43.98元,实际结算价每斤45.88元。
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误导性价格标示
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
销售2000克火腿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80元。
价签戏法 - 违法行为
“价签戏法”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同时也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价签戏法- 各方观点
专家观点
先提价再打折“属行业潜规则”
针对发改委指家乐福等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北京供货商联盟主任姚文华表示,“这些属于行业潜规则。”姚文华表示,发改委定义的超市“虚构原价”,也就是先提高商品原价,再打折促销,这种手段在行业中普遍存在。至于,以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以及商超不履行价格承诺,这种行为在行业中也是存在的。“不少超市都曾经用这些方法对顾客进行长期欺诈,可以说是行业潜规则。只有极少数细心的顾客能够在事后发现并找回来。” 姚文华说,而超市方面通常以“这是工作上的疏忽”或者“未及时更改价签”为由做出解释,并通过道歉、赠送礼品等方式来善后。 姚文华建议,有关部门应建立长期且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而不只是一时的抽检。
“价格欺诈是不诚信的表现”
行业资深营销策划专家穆峰表示,如果超市商品的实际结算价高于价签标价是一个普遍现象,那么这里面一定存在人为的因素,但如果只是个别商品出现这种情况,那有可能是系统仍未更新。而对于误导性价格标示,比如销售价格为138元,价签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穆峰说,这是商家一种为了多销售的“技巧”,这种现象在出租柜台上比较普遍。穆峰认为,发改委这次对家乐福等超市做出处罚,可能也与零供矛盾有一定的关系。“家乐福与康师傅之间的零供关系事件,不仅是厂商之间的矛盾,也损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 穆峰说:“家乐福、沃尔玛这种零售业巨头对于中小供应商的克扣已经非常严重。如果在销售时采取价格欺诈行为,是违反商业道德的不诚信的表现。”
丧失诚信 将失去市场
“这两家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市场采取欺诈的销售方式,影响非常恶劣”,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昨天表示,外资企业利用过去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胡作非为,结果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乐福、沃尔玛在中国市场采取欺诈手段销售,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本土零售巨头开始走向成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家乐福等巨头进入中国以来,中国同行经历了从惧怕到学习、再到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经营之路,一些本土企业还发起了“阻击战”。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外资企业不在提供更优的价格、更好的服务上下工夫,却采取欺诈的手段,这种错误做法的结果必将是那些坚守诚信、遵守游戏规则的企业最终赢得市场。
消费者说
“虚构价格其他超市也存在”
对于虚构价格一事,消费者说,之前并未注意过,多是看到打折优惠就买了,结账时很少逐个去核对。
消费者反映,不仅仅是家乐福、沃尔玛,虚构价格的事情在其他商超也存在。该消费者说:“有次在某超市购物,标价十几块的东西,结账时变成二十几块。发现后跟收银员说,收银员说可能是拿错了,于是退货。”
消费者王先生说,“有次在商场买鞋,一双鞋特价199元,结账时变成289元。跟对方交涉,对方称扫出来多少就是多少,以扫描价格为准。那么大的价签标的199元,标多少钱就要按多少钱卖。对方请示领导后,按特价卖给我了。”
“其实这事挺普遍,整顿一下非常有必要。尤其是超市,长长的结账单,要看清记清某件商品有没有两套价格,是很难的……”昨日有消费者说。
据央广《经济之声》报道,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家乐福姚家园店有消费者表示,购买了一条腰带,看到的价签是40多元,但付款时却是69元;另一个消费者反映,买了两个小勺,超市里看的价格是4.3元,但付款时小票打出来却是7.8元。
网友说法
网友签名抗议价格欺诈行为
截至2011年1月26日下午5时,在凤凰网的《家乐福中国乱象》专题上签名抗议家乐福违规的人数已达12243人。统计显示,签名的网友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安徽等18个省市,其中北京人数最多,其次为广东、江苏和上海。
在发改委发布查处家乐福价格欺诈行为后,有网友认为对于家乐福的欺诈行为政府终于出手了,有的则认为家乐福的招术是很多大卖场都有的情况,相关部门需长期监督,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价签戏法- 防范
消费者购物时,要提防商家的价格欺诈,谨防上当。常见的欺诈手段有这样几种:
1、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经营者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促销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而实际上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促销价与平时销售价格差不多,甚至更高。
2、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使用没有根据、无从比较的语言文字,比如市场最低价、超低价、惊爆价等等,误导消费者。
3、标注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经营者往往对同一商品以低价招徕顾客,然后以高价结算,或者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价签来误导消费者。
4、标签的其他内容与实际不符。比如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
5、非法降低商品质量。经营者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6、消费者在购物时,还要注意看标价签内容,特别要看清商品的名称、产地、规格、价格等信息;在结账时,要及时核对购物小票,看看实际收款与标价是否一致。同时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或收据,以及商家的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便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的证据。一旦发现商品或者价格名不副实,要及时与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以及时向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