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
基本解释
◎ 冀州 Jìzhōu
[Ji prefecture] 古九州之一,包括现在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黄河以北和辽宁省辽河以西的地区
详细解释
(1).古九州之一。《尔雅·释地》:“两 河 间曰 冀州 。” 郭璞 注:“自东 河 至西 河 。”《书·禹贡》:“ 冀州 ,既载 壶口 。” 蔡沉 集传:“ 冀州 ,帝都之地,三面距 河 : 兗 , 河 之西; 雍 , 河 之东; 豫 , 河 之北。《周礼·职方》:‘ 河 内曰 冀州 ’是也。”
(2).指今 陕西 和 山西 间 黄河 以东, 河南 和 山西 间 黄河 以北, 山东 西北和 河北 东南部地区。
(3).自 汉 至 清 行政区划名。 汉武帝 时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大致为 河北省 中南部, 山东省 西端和 河南省 北端。后代辖境渐小,治所亦迁移不一。
(4).古代称中原地区。《楚辞·九歌·云中君》:“览 冀州 兮有餘,横四海兮焉穷?” 宋 罗泌 《路史·后纪二·女皇氏》:“然后四极正, 冀州 寧。” 罗苹 注:“中国摠谓之 冀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