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权
基本解释
冠名权-基本解释
冠名权指体育比赛或其同活动把名字卖给想做广告的企业或厂家,出资赞助的后者可以利用比赛或其他活动算川、介绍自己的权利。
有些活动的赞助商比较多,只有出资最高的商家拥有冠名权。
例如:1.企业如果赞助某个球场,取得在该球场的冠名权对品牌形象的提升,会有一定的效益。
2."姚明现象"已经令赞助费和冠名权身价大增。
3.公司管理酒店期间为酒店代言人,若撤消管理,即停止该酒店对管理公司冠名权。
冠名权-相关介绍
通俗地说,就是商家为某项活动(如比赛、义演等)出资赞助,取得用自己的商标或品牌为活动命名的权利。有些活动的赞助商比较多,只有出资最高的商家拥有冠名权。
冠名权是权利类无形资产的一种,附属于有形资产。因此,其拍卖处置权归属资产的所有者,即业主。但是,由于业主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地名本身的特殊性,还需报相关部门批准。这里的相关部门,根据民政部1996年6月18日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指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有个处,叫区划和地名管理处。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地名管理,制定地名工作规划,审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定并组织编纂全国性标准地名资料和工具图书,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管理地名标志和地名档案,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实行监督和协调管理。对于城投公司这样的市直属企业来说,就应直接报请市民政局区划和地名管理处批准。
冠名权-激烈竞争
出售冠名权也被认为是鸟巢 “求生存”的一剂良方。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林显鹏曾经指出,不管是鸟巢还是水立方,如果不卖冠名权的话,很难不赔本。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爱庆之前表示,考虑到群众的心理无法接受,鸟巢、水立方将放弃很大一部分商业运作手段,因此暂时不考虑让鸟巢、水立方用企业冠名。但据杨蔚鹰昨日透露,公司近期将就此展开市场调研。 之前有10多家中外著名企业参与冠名竞争,联想集团、可口可乐和阿迪达斯是其中三大热门。一位业内知情人士昨日透露,最后的冠名权可能花落阿迪达斯,标价是每年7000万元,但目前还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回复。
据悉,拥有鸟巢30年经营权的中信联合体在经营期内还将累计投资30多亿元,如加上建造鸟巢的造价35亿元,用30年的时间收回接近65亿元的投资,用杨蔚鹰的话说,最后能否收回成本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