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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疗法

姑息疗法

拼音:gū xī liáo fǎ

基本解释


姑息疗法-简介

美国医院通过对癌症重症病人注射一定剂量的镇定剂,减少其痛苦最终可以平静自然地去世,这种方法与安乐死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一针毙命,因此更为人道,但也引发社会各界的争议以及病患家属的诸多困惑。

姑息疗法-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为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治疗提出如下定义:“对所患疾病已经治疗无效的患者积极地、全面地医疗照顾。对疼痛,其他症状以及心理的、社会的和精神的问题的控制是首要的。

姑息性治疗的目的是使患者和家属获得最佳生活质量。姑息性治疗的很多方面也可与抗癌治疗一起应用于疾病过程的早期”。

姑息疗法-治疗方法

癌症的姑息疗法是该疗法的目的仅是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患者的生命,使肿瘤瘤块或有缩小,但不能根除。姑息疗法多半是在病期晚,患者一般情况差,不能应用根治疗法时才采用的。姑息疗法可有近期的暂时的效果,但患者以后多半还因肿瘤复发、转移而死于肿瘤。

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问题日益引起医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尽管人类经过上百年的努力,试彻底攻克癌症这一顽症,但时至今日,发达国家癌症的治愈率为45%~50%,有一半以上的癌症患者不能被治愈;发展中国家,癌症治愈率更低,在我国,尽管一些省级肿瘤医院的治愈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全国癌症平均治愈率只有20%左右,也就是说有80%的患者尚不能治愈。这些不能治愈的患者应得到进一步的姑息性治疗和合理的医疗照顾,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对癌症和死亡存在偏见,致使大量晚期癌症患者得不到合理的治疗和妥善的安置,相当多的晚期癌症仍然是无休止地手术、放疗、化疗……不仅劳民伤财,还增加了病人的痛苦;也有部分晚期肿瘤病人不治疗或轻信广告和他人,自己买“药”吃,结果造成病人极大的身心痛苦、经济损失、家庭不宁、增加了社会和工作单位的负担。

姑息疗法药物

过度治疗对晚期癌症病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有的晚期癌症病人,已经多处转移扩散,无法进行根治性手术,如果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合并症,则手术有害无益;有的病人反复化疗,造成白细胞低,身虚弱,此时化疗只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有的癌症病人放疗过度引起的放疗后遗症往往比肿瘤本身还要难治并且痛苦万分。

所以,癌症治疗的战略战术应该是:早期发现,争取根治;晚期癌症,姑息治疗。姑息治疗的要点是合理的综合治疗,避免过度治疗。提倡晚期癌症病人姑息治疗,避免过度治疗,首先要转变观念,树立与瘤共存,和平相处的观点,既然晚期癌症目前还无法治愈,治疗的目标就是: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病人生命。而中药治疗癌症,在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存质量等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我们提出的中医姑息治疗晚期癌症,充分发挥了中医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特色,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社会医疗保险低水平、广覆盖的宗旨。

晚期癌症患者的中医姑息性治疗,不限于一般概念的“医疗”,不仅是包括中医在内的综合治疗,还应包括解决患者及家属一系列心理的、情感的、精神的、社会的需要等问题,使他们在机体上、特别是精神上和心理上得到充分的治疗,精心的理和安慰。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不仅需要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者以及一大批志愿者的共同努力。总之,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旨在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使其尽可能以一种轻松的心境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姑息疗法-替代安乐死?

据《纽约时报》报道,在美国的许多大型医院,对于癌症治疗所采用的姑息疗法可以让重病患者在极少痛苦中离世。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地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我国的定义是指,绝症病人在垂危时刻,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的过程。但有时候这样做未免显得太无情。

姑息疗法(palliative care),指的是具体实施的医疗手段。即通过使用镇静剂,让绝症患者减少痛苦,然后自然去世,时间的长短由病人自己的情况决定,而不是打一针让他毙命。因此显得更人道一些。

姑息疗法-用睡眠进入生命最后一程

美国。倡导富兰克林医院。临终关怀中心。几乎每一个房间,都有人在沉睡,但并非像婴儿那样睡得无忧无虑,以便恢复体力,精神焕发地迎接新的一天。这是迎接死神之前的睡眠,有时候长眠不醒直到生命的尽头。有些病房里的患者因器官衰竭而在昏睡,他们进入了生命的最后一个自然过程。不过,有一位病人是因为强力的药物作用而处于昏迷状态。

举例:他叫利奥·奥尔泽克,患有痴呆症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肾脏问题。刚送来时,他情绪激动,从床上蹦下来,还撕了衣服,妻子和儿子看了很揪心。而此刻他张着嘴睡得很熟。关怀中心的爱德华博士告诉奥尔泽克的妻子,他丈夫现在情绪很平静。病人正在接受静脉输液,其中的药物“劳拉西泮”是一种强力镇静剂,会使他长睡不起。为了帮他镇痛,还加入了吗啡。这些药物可以减缓呼吸和心率,而且可能让患者无法进食,加快死亡进程。

这就是医生所谓的姑息疗法。虽然对于费用该不该由政府掏腰包还争论不休,但对于这种结束生命的最佳方式,海尔布里奇等医生在与病人及其家属协商之后,仍然要作出艰难的抉择。在各种治疗手段中,姑息疗法被广泛应用,虽然家属和医生被它扰得心神不宁,但医生认为自己的首要原则是不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从道德原则上考虑,治疗的目标永远不是结束人的生命,而是让病人少受痛苦。针对这种手段可能会加速死亡的观点,有专家反驳指出,这是一种“缓慢的安乐死”,还指责持非议的医生在糊弄自己和病人。

姑息疗法-公开的信息甚少

对于到底有多少病人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才接受姑息疗法,公开的信息甚少,由于医生担心自己的意图会被误解,因此通常不愿意讨论具体的病例。

治疗感冒等常见病有被普遍接受的医疗方案,但要为生命以周、日甚至是小时计算的病人拿出固定的方案是不现实的。在审视了近十年相关的医学记录和采访了实施姑息疗法的医生之后发现,对于使用哪些药物合适,或者姑息疗法的精确定义是什么,很少有一致的看法。

医生与临终病人家属之间的交流甚少,甚至有些神秘。去年有记者对五、六宗安乐死的磋商过程进行了跟踪后发现,对于所用的药物能起什么作用,即使是最直率的医生和护士除了暗示之外再也没有说什么。难怪有些家属对亲人走得那么快感到意外,并且疑问是不是药物发挥了作用。

姑息疗法能否让病人多活几天,这是一个无法弄清的问题。尽管如此,多数家属还是认为,他们和医生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奥尔泽克先生在入院8天之后去世。当被问及镇静剂是否导致病人昏迷并加速他的死亡,海尔布里奇博士回答:“我不知道。他也许在那一刻已经做好了准备。”但他说,自己对安乐死的道德问题进行过思考。“我不是一个剥夺别人正常生命的死亡医生。我只是意识到这些人应该毫无痛苦地走到生命的尽头。”

姑息疗法-争议

医生们在谈论这个话题时总是比较抽象和笼统,而且拒绝被安排与家属一起接受采访,因为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根据双重效应的哲学原则,医学被视作具有艺术和科学的功能。因此,13世纪的罗马天主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指出,即使出现某种可预见的不良后果(如死亡)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它来得意外并且被一种蓄意的善所抵销——在死前无法摆脱的痛苦得到了解脱。这一原则被用来解决从医学到战争所碰到的伦理道德难题,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它是少数几条普遍标准之一。

“大都会”医疗中心为接受姑息疗法的病人提供了20页的指南,其中包括该治疗的定义和标准,需要与家人和医务人员讨论的细节,同时还列出了诱导睡眠、控制情绪和制止疼痛等的药物名录。同家属讨论的细节包括是否通过静脉注射提供营养和水份。针对医务人员的问题有:“你是否认同给这位病人实施镇静治疗?如果不认同,您所担心的是什么?“

2003年,保罗·卢梭博士在医学杂志撰文,要求对姑息疗法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他建议对使用药品的种类、病人需要多长时间走到生命尽头以及家属和医务人员的感情进行更有系统的研究。贝斯以色列临终关怀中心的政策是,选择姑息治疗的病人都要“经过仔细挑选”。在三页的文件中,有关法律、道德和临床的考虑因素都用粗体字标出,但不提供要使用药物的名称。罗素博士认为,他们的做法反映了姑息疗法的特殊性和风险。临终关怀伦理委员会认为,每一位病人都是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方案才是上策。”

“大都会”医疗中心授权使用的药物主要是镇静和缓解疼痛、谵妄和兴奋的药物,包括劳拉西泮、咪唑安定、苯巴比妥,以及仅在加护病房使用的硫喷妥钠。指引名录上的止痛药有吗啡、美沙酮和芬太尼。这些治疗手段的道德标准是:不应该出于医生或家庭的便利,或者为了摆脱经济上的负担,而把安乐死当作像择期手术那样变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