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命
基本解释
(1).请命。《易·泰》:“﹝象曰﹞城復於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高亨 注:“邑人请命不要用兵。”
(2).犹天书。上天垂告下民的文书。《三国志·魏志·张臶传》:“ 张掖郡 玄川溢涌,激波奋荡,宝石负图,状像灵龟,宅于川西,嶷然磐峙,仓质素章,麟凤龙马,焕炳成形,文字告命,粲然著明。”
(3).帝王的诏令。 宋 苏轼 《表忠观碑》:“独 吴越 不待告命,封府库,籍郡县,请吏於朝。”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 徽宗 曰:朕欲教习书法,告命使能者书之。”
(4).特指告身,授官之符。 宋 岳飞 《辞建节第四札》:“敢望圣慈察臣之愚,实非矫饰。所有告命见在 鄂州 军资库寄纳,伏乞特赐追还,以安愚分。”《续资治通鉴·宋哲宗元祐元年》:“内外官闕,取尝试有效者随科授职。所赐告命,仍具举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