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
基本解释
封闭式基金(close-end funds)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基金单位的流通采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办法,投资者日后买卖基金单位,都必须通过证券经纪商在二级市场上进行竞价交易。
详细解释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关系: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不允许再接受新的入股票以及提出股份,直到新一轮的开放,开放的时候可以决定你提出多少或者再投入多少,新人也可以在这个时候入股。一般开放时间是1周而封闭时间是1年。
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为10年或15年,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经主管机关统一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限,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若大量赎回甚至会导致清盘。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规模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加发行。开放式基金没有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规模随之增加或减少。
(3)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份额在封闭期限内不能赎回,持有人只能在证券交易场所出售给第三者,交易在基金投资者之间完成。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则可以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后,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绝大多数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之间进行。
(4)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首次发行价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购买费计算外,以后的交易计价方式不通。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常出现溢价或折价现象,并不必然反映单位基金份额的净资产值。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每一基金份额净资产值的大小,其申购价一般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加一定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减去一定的赎回费,不直接受市场供求影响。
(5)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公布的时间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开放式基金一般在每个交易日连续公布。
(6)交易费用不同。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在基金价格之外要支付手续费;投资者在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则要支付申购费和赎回费。
(7)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基金规模不会减少,因此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能有效地在预定计划内进行。开放式基金因基金份额可随时赎回,为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兑现,所募集的资金不能全部用来投资,更不能把全部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必须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投资组合上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和高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这两者在回报上没有特别的区别。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区别是后者有一个较长的封闭期,发行数量固定,持有人在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而开放式基金可以赎回,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还可以买卖。
因此,开放式基金得“时刻准备着”持有人可能的赎回,投资风格相对比较稳健;封闭式基金在存续期内不用担心赎回问题。
凡事都有好坏两面。正是因为封闭式基金不用担心赎回,类似于持有人将钱借给基金公司炒股,约定5年、10年或20年后还钱,有没有利息还不一定。在这几年中,持有人不能要求基金公司提前还钱。因此,基金公司对这些钱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权,甚至能玩“利益输送”的把戏。
当然,也有操作正规的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他们管理的封闭式基金的回报不一定会比开放式基金差。
综上所述,投资者得根据自己的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对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的了解信任程度、对大市的长期判断结果来决定买什么样的基金。
封闭基金折价率介绍
折价率的内涵是这样的,以基金净值为参照,基金价格相对于基金净值的一种折损,所以分母应该是净值,而非价格。
实际折价和溢价的公式是一样的:
溢(折)价率=(交易价格-基金单位净值)/基金单位净值×100%
如果是负的,就是折价率;如果是正的,就是溢价率。
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 ,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即产生溢价;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即产生折价。现在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仍较高,大多在20%~40%,其中到期时间较短的中小盘基金折价率低些。对同一只基金来说,当然是在折价率高时买入时要好;但挑选基金不能只看折价率,而是要挑选一些折价率适中,到期时间较短的中小盘基金。
按国内和国外的经验来看,封闭式基金交易的价格存在着折价是一种很正常的情况。折价幅度的大小会影响到封闭式基金的投资价值。除了投资目标和管理水平外,折价率是评估封闭式基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投资者来说高折价率存在一定的投资机会。
由于封闭式基金运行到期后是要按净值偿付的或清算的,所以折价率越高的封闭式基金,潜在的投资价值就越大。
封闭式基金的扩募和延长合同期限
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应具有下列条件;
1.基金运营业绩良好
2.基金管理人最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展简史
上世纪90年代初,珠信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雏形)的起步。之后,天骥、蓝天、淄博等投资基金作为首批基金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志着我国全国性投资基金市场的诞生。从封闭式基金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看,封闭式基金大致经历了起步、规范和发展的几个阶段。
1.起步期
1991年7月,发行规模达6930万元的珠信基金(原名一号珠信物托)成立了,它是国内发行时间最早的基金。之后,武汉基金(第一期)、南山基金相继发起设立。
(以上发展历史参见《封闭式基金-历史与现状》一文)
1992年8月,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创立的“金信基金”在浙江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按股票交易模式上市竞价交易。同时,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这是我国大陆投资基金业中成立的第一家专业性基金管理公司。
11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天骥基金,规模为5.81亿元,天骥基金是当时全国基金中发行规模最大的基金。此后又有多家基金发行,包括淄博基金等。
199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颁布了《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当时唯一一部有关投资基金监管的地方性法规。
1993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天骥投资基金、蓝天基金作为首批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同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淄博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志着我国全国性投资基金市场的诞生。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又陆续上市了几家基金,并与其他证券交易中心的基金市场进行联网交易,全国性基金交易市场已经初步形成。
据统计,1993年1月至5月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深圳、四川等分行共批准设立基金12家,规模达到18亿元人民币,国内基金业进入了快速扩张阶段。
1992至1993年是投资基金成立较多的几年,至1993年底,共设立各类基金近50只,发行地主要集中在广东、黑龙江、深圳、沈阳、大连、海南、江苏等省市。其中基金发行规模最大的是深圳市,达13.7亿元人民币。但过快的扩张速度为基金的统一监管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1993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作出了制止不规范发行投资基金的规定,其中投资基金的发行和上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以及中国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一律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越权审批。
此后,除1993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上海发行了额度各为1亿元人民币的金龙基金、宝鼎基金、建业基金外,相当长的时间里(直至1998年上半年),未再批准设立过各类基金,国内基金的发行陷入停滞状态。
1996年3月18日,深圳基金指数开始编制,基准指数为1000点,将当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交易或联网交易的10只基金全部纳入计算范围。
据统计,截止于1998年初,我国共设立各类投资基金78只,募集资金总规模为76亿人民币,在上海深圳挂牌(联网)交易的基金共27只。在此期间,专业性基金管理公司很少(不足10家),基金总的说来规模很小,运作也很不规范,也称为“老基金”时期。
2.规范和发展期
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同时,由中国证监会替代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基金管理的主管机关。从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崭新阶段。
从1998年3月起,陆续有开元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等多家大型基金上市,规模远远大于1992、1993年成立的基金,多为10亿至30亿人民币。
1999年是基金业大发展的一年,基金迅速增加22只,资产规模跃升为484.2亿元;同时,这些基金在规范性方面也有比较大的进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债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基金的投资组合为80%投资于股票,20%投资于国债。在基金的发起、募集以及后期的运作上也有相对比较严格和细致的规定,如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禁止基金之间相互投资;禁止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基金拆借或者贷款;禁止基金从事证券信用交易等等。
1999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对原有投资基金进行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各证券交易中心交易的基金逐步摘牌,交易所上市基金也进行清理规范。在经过一系列的基金合并、资产重组,将原先老基金的不良资产全部置换为流通性较强的上市公司股票、国债或现金资产,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基金的扩募和续期,最终实现了新老基金的历史过渡。如现在的“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即是由湘建信基金和湘农信基金合并而成;“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则为海湾基金、武汉基金、赣中基金、中盛基金、开信基金和长江基金重组而来。
截至2002年9月,我国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8家,已经批准筹备、正等待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有1家,另有14家(不包括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处于申请筹备阶段;国内已募集成立并已挂牌上市的封闭式基金达54只,筹资总额达807亿元。
自从2002年下半年以来,封闭式基金的形势急转直下。2002年9月后至今,没有一只封闭式基金在投资基金市场发行。封闭式基金此次遭遇的“停滞”现象不同于1998年前的“停滞”。那时的“停滞”是出于整顿规范的需要(是主动的),而如今的“停滞”却发生于基金业大变革、大发展的年代(是被动的),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从2002年下半年发行的几只封闭式基金中,我们已感到封闭式基金的发行危机。这些基金名义上虽然发行成功,实际上市场已拒绝买单。如基金科瑞高达4.39亿份(银丰也有1.3亿份)的余额被主承销商包销。基金久嘉拜大盘反弹之赐发行还算顺利,但由于原发起人之一的新疆证券突然退出,被迫延迟40天上市。小盘改制基金的扩募情况也相当糟糕,如基金景业、基金天华、基金安久、基金融鑫的弃配率分别高达98.47%、90.4%、94.44%、95.27%。曾经风光无限的小盘基金扩募遭到了市场的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