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税
基本解释
对美部分进口汽车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香港行政总裁洪丕正表示,该行明年上市十周年,冀盈利可续创新高被问及上市十周年会否派发红股,他只表示目前股息表现亦不错 他又指,该行目前仍在增聘人手当中,没有裁员计划,又表示目前於市场上寻找人才困难;被问及会否加薪及幅度是否能追上通胀,及会否加派花红,他只表示视乎个别员工表现。商务部公布,2011年5月5日,商务部公布《关於原产於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的最终裁定》,裁定在案件调查期内,原产於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做出决定,终裁倾销幅度及终裁从价补贴率徵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商务部对通用汽车反倾销税率为8.9%,反补贴税率为12.9%克莱斯勒反倾销税率及反补贴税率,为8.8%及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