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
基本解释
电子眼-简介
电子眼又叫电子警察,一般安装在红绿灯路灯监视车辆违规情况。国家规定非重要公共场所不得安装电子眼,以保护公民合法权利。
电子眼-用途
1、电子眼采用感应线来感应路面上的汽车传来的压力,通过传感器将信号采集到中央处理器,送寄存器暂存(该数据在一个红灯周期内有效);
2、在同一个时间间隔内(红灯周期内),如果同时产生两个脉冲信号,即视为 “有效”,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当时红灯,你的头轮子过线了,而后轮子没出线,则只产生了一个脉冲,在没有连续的两个脉冲时,不拍照;
3、有些情况是:有的人开车前轮越过线了,怕被拍到,于是他又倒一下车,回到线内,结果还是被照了,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一前一后的,产生了“一对”脉冲信号 (这一对脉冲是在同一个红灯周期内产生的);
4、黄灯亮时,拍照系统延时2s后启动;红灯亮时,系统已经启动;绿灯将要亮时,提前2秒关闭系统,主要是为了防止误拍。所以很多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差不多就可以走了,一样没事就这个道理。但是建议大家不这样做,因为时机比较难把握哟。
后期处理:
当图像被下载传输指挥中心以后,就需要对图像进行登记、编号、公告,再传输 到中心计算机数据库,以备各种机关调用。
系统特点:
车辆捕获率 -----100%。
识别时间-----约1秒 。
车牌识别率-----白天95%以上,晚上90%以上。
适用车速 ------5-180Km/h。
1、违章电视抓拍的原理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地下埋设感应线圈,横杆上架设数码相机,用于对闯红灯的抓拍,另一种是架设摄像机,用于对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进行实时录相。无论哪种方式,都会对于违章车辆拍摄至少三张图片,一张是瞬间违章图片,一张是号牌识别图片,一张是全景图片。不论哪种方式,都是24小时开机拍摄,图片保留时间一般是一周。
2、违章处理过程
指挥中心收到图片,会将车牌号信息与车管所信息相比对,从而调出车辆的综合信息,如车主、车型、颜色等,然后由信息处理人员录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 以使违章车主能够进行查询。
3、信息损失问题
不是所有违章的车辆都能够被拍下来,只有车牌图片清晰的情况下,信息录入人员才能将违章车辆输入数据库进行处理。
4、拍摄范围:
一个摄像机通常只拍一个车道,少数可拍两个车道,一般都是设在从左向右数的第一和第二条车道上。数码相机的拍摄范围较宽,所以在城区内大多数都能够拍到同向所有的车道。
电子眼-相关规定
北京规定电子眼不得侵犯公民隐私
《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于2007年4月1日实施。在这部旨在规范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的规章中,明确规定“重要部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和重要基础设施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且根据相关部门的解释,需安装摄像头的场所囊括了宾馆、商场、医院、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电视台、博物馆、金融等一系列重要单位。
该办法规定重点单位、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点区域需要安装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安装了安防设施的单位,一旦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但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失效的,将被倒查责任,当事单位和负责安装维护安防设备的企业均将被依法追究责任。而其他单位或个人设置电子眼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备案,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从2007年7月3日起,警方开始清查全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除个人擅自在公共场所设置摄像头将被处罚外,内部单位探头擅自“外窥”的,也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都将被罚款。而公共场所情侣亲昵、女性的不慎走光等,电子眼将不能故意摄录,更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向网站等发布,否则电子眼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将面临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