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说谎门
基本解释
国美陈晓陷“说谎门” 黄光裕暂未回应
陈晓(右) 黄光裕(左)
国美陈晓陷“说谎门”?近日,香港独立财经评论员David Webb发文指出,国美董事长陈晓,在08年底黄光裕出事后,涉嫌对联交所提供有关业务转坏的信息进行了不实陈述,其中涉及刑事责任,呼吁香港证监会调查此事。
据了解,国美陈晓陷“说谎门”源起08年底黄光裕被捕后,国美集团发公告称“集团业务、营运及供货商关系正常”的说法与陈晓近日在分析员会议上接受分析员查问时,承认国美当年突然取消循环信贷、供货商要求提早付款等问题相矛盾。
而David Webb认为,陈晓在国美当年公告中的陈述不实,是说谎行为,这触犯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8条所指的“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的罪行”。据悉,根据上述规定,陈晓一旦被认定犯有这一罪行,将面临10年监禁及最高1000万港元的罚款。
针对国美陈晓“说谎门”事件,国美方面则回应称国美并未隐瞒相关信息,而且公司当年的若干声明之间并未有矛盾之处。而黄光裕方面则未对此做出任何评论,但是表示将会和国美董事会成员对此事进行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