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
基本解释
(1). 唐 监察御史的官署名。《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臺……其属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七:“ 唐 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谓之臺院,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监察御史谓之察院。”
(2). 明 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 清 因之。御史出差在外,其驻节的衙署亦称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即日香汤沐浴,换了衣履,送在军卫供给,申文报知察院。”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赚将》:“[副浄]席设何处?[外]设在察院公署。”
(3). 明 代官职名。巡按察院的简称。 明 于各省置巡按御史一人,专以察吏安民,职权与 汉 刺史相似。因为巡按全衔为“巡按某处监察御史”,故称为“巡按察院”,简称“察院”。《二刻拍案惊奇》卷四:“ 石察院 看罢状词。他一向原晓得 新都 杨僉事 的恶蹟著闻,体访已久,要为地方除害。”
(4).院试的考场。察院是各道御史的衙门,各省学政最初多由御史出任,所以院试的考场叫察院。《儒林外史》第二六回:“我要下察院去考童生,这些小厮们若带去巡视,他们就要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