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容诛
典故出处
《汉书·游侠传序》:“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诛矣。”
英文翻译
even death cannot atone for the offence
成语资料
成语解释:诛:把罪人杀死。罪恶极大,杀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恶。
成语举例:这厮若论着五刑发落,可便罪不容诛。(元 秦简夫《东堂老》第三折)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语法用法:作谓语、宾语;含贬义
成语结构:主谓式
产生年代:古代
成语辨形:诛,不能写作“侏”。
成语谜面:不杀之罪
成语故事
西汉时期,河内人郭解成为无恶不作的地方一霸,他非常狡猾,敢于请人出面抗拒皇上的命令。汉武帝对此十分不满,下令把他逮捕归案,办案的官员纷纷维护他。御史大夫公孙弘认为他罪不容诛,理应处死,终于汉武帝把他满门操斩。